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化德兴瑞达光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化德兴瑞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德兴瑞达")成立于2015年08月13日,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90%股权)和新源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合资设立,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及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的集成、销售;光伏发电技术的研发及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化德兴瑞达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7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0 元人民币,净资产 0 元人民币,2017年1-3月净利润为0 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因公司经营策略变化,同时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决定注销化德兴瑞达。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组织开展对化德兴瑞达的清算、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安达新正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安达新正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新正")成立于2015年04月17日,由公司投资设立,经营范围为能源科技研究服务;风能、太阳能、发电项目投资建设;环保节能技术开发、咨询、推广服务。安达新正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7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0 元人民币,净资产0 元人民币,2017年1-3月净利润为 0 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因公司经营策略变化,同时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决定注销安达新正。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组织开展对安达新正的清算、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6日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拟用部分资产进行抵押担保。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719,526.56万元人民币。其中,对海润光伏累计担保金额为58,773.65万元人民币。
● 担保期限:2年。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光伏"或"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鑫辉")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斯维")拟用其合法拥有的位于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环镇北路178号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位于江阴市新桥镇博园路1号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位于苏州市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平江路88号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厂房设备为海润光伏向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申请的人民币5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押,同时该贷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住所: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
2、法定代表人:孟广宝
3、注册资本:472,493.5152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单晶硅片、单晶硅棒,多晶硅锭,多晶硅片;从事单、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组件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电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5,035,468,658.69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9,325,492,470.85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709,976,187.84元人民币;2017年1-3月营业收入为459,671,858.42元人民币,净利润为-85,188,952.38元人民币。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期限:2年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其他所有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于2017年6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同意海润光伏本次向北方信托申请融资5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以上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厂房设备为公司向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5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押,江阴鑫辉和奥特斯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担保期限为2年。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19,526.56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9.03%。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