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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十三五”能源规划:2020年光伏累计装机8GW 力争10GW

发表于:2017-05-15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网

4.电力输储体系。坚持电网与电源统一规划、协同发展,优化电网布局和电力潮流,强化调峰能力和民生保障,加快建设安全可靠、开放兼容、清洁环保、经济高效的智能电网。

完善主干电网。适应锡盟—泰州、晋北—南京等跨省特高压输电工程建成投运的新情况,对外衔接华东电网,对内协调支撑电源,加快苏北及沿海地区负荷发展热点地区500千伏变电站布局和降压能力建设,加强苏中地区衔接特高压500千伏电网配套工程建设,优化苏南500千伏电网结构。到2020年,形成“六纵七横”500千伏网格结构。

优化分区电网。按照合理规划潮流方向、有效控制短路电流、努力实现均衡供电的要求,优化分层分区运行,强化区间互济备用,构建220千伏环网结构,提高重要电源及时接入、区间事故即时支援和用电负荷即时转供能力。到2020年,全省28个220千伏电网片区实现互联分布、协同运行。

强化配电网。立足供电可靠性、配电智能化、服务均等化,加快实施配电网特别是中心城区和农村电网改造,同步提升标准、技术、装备,加快形成强简有序、标准统一、智能高效的配电网。开展中心城市核心区高可靠性示范建设,提高故障自动检测、隔离和网络重构自愈恢复能力。加快新一轮农网改造,建设金坛等美丽乡村配电网示范区,全面解决“低电压”、“卡脖子”、户均供电容量低、安全隐患多等历史问题,到2020年,农村地区供电可靠性达到99.93%以上,年均停电时间下降到6.13小时以下。

增强调峰能力。把调峰、储能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增加利用区外水电的同时,坚持抽水蓄能、燃机调峰和非水储能装置相结合,多式并举,增强电网运行协调性、稳定性。按期建成溧阳抽水蓄能电站(150万千瓦),加快句容(135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推进连云港(120万千瓦)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结合盐穴空间资源和地区电网调峰需求,开展地下盐穴压缩空气调峰储能试点。统筹兼顾片网调峰和控减煤炭需要,重点在峰谷差大、煤炭消费基数高、气源有保障的地区有序适度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完善电价政策,鼓励电动汽车低谷充电。实施煤电灵活性改造与运行工程,提高30万千瓦级煤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结合车用电池退役再利用,努力构建以抽水蓄能为主、电池蓄能为辅的多模式电能储备体系。

(三)严控煤炭消费总量。

坚持节约优先,强化政策引导和制度约束,积极控减能源和煤炭载荷,保障合理用能,激励节约用能,淘汰落后用能,提高清洁用能,加快推进社会用能方式变革,持续提高能源行业生态贡献。深入实施《“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加快实施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加大散煤整治力度,持续压减非电行业用煤,逐步提高电煤占比,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量减少3200万吨,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

1.同步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建立分解落实机制。把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建立分解落实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统筹兼顾经济发展阶段、能源消费总量、单位能源产出效率、单位面积能耗强度和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建设要求,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分解下达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年度控制要求。将能源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考核。

积极加强源头管控。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强力推进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去产能”。到2020年,压减粗钢产能1750万吨、水泥产能60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800万重量箱。严格执行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产品能耗强制标准,扎实推行节能评估审查机制。不断加强重点行业能效管理和重点企业节能监察,提高用能设备能效水平。通过综合采取经济、行政、法律和技术手段,从源头上积极削减和有效管控能源需求,确保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4亿吨标准煤以下,力争控制在3.37亿吨标准煤左右。

2.大力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行动。

建立目标分解考核制度。制定实施《“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专项实施方案》,把控制煤炭消费、实现持续削减作为控制能源消费、调整能源结构的“重中之重”,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防治行动考核,将减量控制目标分解至各设区市,同步开展年度考核和预测预警。

逐步提高减量标准。按照《江苏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制定实施电力行业和非电行业煤炭等量、减量替代管理办法。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量,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行减量替代或等量替代。对非电行业新增煤耗,一律实施1.5倍减量替代(其中钢铁、水泥行业2倍减量替代),上一年度全省空气质量排序较差的前4个市,实行2倍减量替代;电力行业在等量替代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减量替代。将煤炭减量替代或等量替代作为能评的重要内容,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出具能评报告,不得开工建设。

3.持续实施煤电节能改造行动。

全面落实《江苏省煤电机组节能减排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和《江苏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实施方案(2016—2017年)》,持续强化煤电行业节能改造行动。强化年度改造计划制定,分解落实具体地区、企业、机组,明确改造内容、时限。加强改前改后测试,严格改造节能量评估认定。以发电煤耗为主、供电煤耗为辅,开展同类机组单耗评价,总结标杆企业、先进机组节能改造经验,推动“对标找差”持续改造。鼓励发电机组因地制宜开展供热改造,降低综合煤耗。到2020年,全省在役燃煤机组平均供电煤耗比2015年下降5克标准煤/千瓦时。

4.积极淘汰落后耗煤产能。

有序实施煤电“去产能”。落实国家煤电发展“三个一批”政策要求,调整优化、合理控制在建项目和国家规划规模内拟建项目建设时序,逐步降低煤电机组比重。加强煤电机组利用小时数监测分析,完善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发电机组服役期满后一律实施关停淘汰。结合实施煤电机组节能减排与改造行动计划,继续实行高能耗、高排放小型燃煤机组关停淘汰政策,逐年制定关停计划,逐项组织关停核查。“十三五”期间,累计关停淘汰250万千瓦。

分类整治燃煤锅炉。坚持提升存量和严控增量同步推进、提标改造和关停替代一体实施,加强新增锅炉管控和存量锅炉整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逐步扩大禁煤区,由城市建成区向近郊扩展。严格管控新增锅炉,全省城市建成区和其他禁煤区,禁止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2019年底前,35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65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其他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制定、修编热电联产规划,扩大热电联产覆盖范围,推动热电联产区域内热源点整合。

5.深化重点领域节能。

重推工业节能。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积极开展节能监察,推广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纺织等重点行业以及其他行业重点用能单位深化节能工作。继续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和焦化、煤化工、工业窑炉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工程。

重推建筑节能。贯彻落实《江苏省绿色建筑条例》,推行绿色评级与标志制度,推动新增建筑达到节能强制标准,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集成应用。

重推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培育和发展壮大合同能源管理机构,努力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动用能管理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

(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把绿色低碳作为调整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的主攻方向,推进化石能源清洁化利用、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发展,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降低能源行业环境影响程度和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推动清洁高效、低碳优质能源逐步成为增量能源的供应主体。

1.着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并举,调整优化开发布局,着力发展核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达到2600万千瓦,占省内电力装机的2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

安全发展核电。严格遵循国家核电发展战略,坚持把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在役机组安全运行,严格建设标准,推动在建项目稳步建设。按期建成田湾核电二期工程(2×112.6万千瓦),加快推进三期工程建设(2×111.8万千瓦),积极争取四期工程和第二厂址纳入国家规划。适时启动第二核电厂址优选和保护工作。加强同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等核电企业及相关科研机构合作,开展高温气冷堆、软地基场址前期研究。推进核循环、核医疗等产业协同发展。

加快发展风电。按照《江苏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贯彻实施《关于促进风电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江苏省风力发电发展规划(2006—2020年)》,坚持海陆并举、以海为主,打造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到2020年,累计并网1000万千瓦。

——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加强风能资源勘查,提高微观选址水平,推动连云港、盐城、南通海域海上风电开发。加大综合协调力度,着力推动《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确定的18个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推进射阳、滨海、大丰、响水、东台、如东、灌云等项目建设。依托示范项目建设,提升海上风电机组设计、施工、安装和运行管理水平,促进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到2020年,海上风电累计并网350万千瓦,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推进陆上风电协调化开发。加强测风和场内风机布局优化设计,推广应用适应中低风速资源的风电装备和运维技术,推动沿海陆上风电和内陆低风速风电协调发展。组织开展分散式风能应用示范,推动接入低压配电网分散式风电建设。开展风电制氢、风电海水淡化等试点示范。到2020年,陆上风电累计并网650万千瓦。

科学利用太阳能。坚持光伏和光热相并重、分布式与集中式相结合,大力推进太阳能多形式、大范围、高效率转化应用,到2020年,光伏发电累计装机确保800万千瓦,力争1000万千瓦,力争实现用户侧平价上网。

——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系统。把分布式作为光伏发电的主要方式,重点利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设施、居民住宅以及路灯灯杆、广告塔架、高架桥梁等各类资源,广泛发展“自用为主、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鼓励各类园区统一规划、布局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结合建筑节能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把分布式光伏发电作为新能源试点示范的重要考核指标,引导和激励试点地区重点发展分布式光伏。到2020年,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确保400万千瓦,力争500万千瓦。

——有序发展集中式光伏电站。在不影响生态功能、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影响生产功效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综合利用沿海滩涂、鱼塘水面、煤矿塌陷地、风电场等空间资源,建设风光互补、渔光互补、风光储多能互补,以及与农业设施相结合,不同方式和形态的光伏电站,积极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开展阜宁、沛县、宝应等光伏“领跑者”示范基地建设,打造3—5个50万千瓦以上的光伏电站基地。

——积极促进光热多形式利用。组织开展光热发电示范工程建设,推进光热发电、储能材料协同发展,培育形成自主化技术体系和产业化发展能力。全面实施《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推动新建住宅、宾馆、医院等公共建筑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普遍采用光热利用技术。鼓励光伏、光热系统集成化设计、模块化装配、嵌入式应用。到2020年,光热利用力争达到160万吨标准煤。

专栏4 能源绿色发展创新示范

加快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区建设。鼓励新能源示范城市(工业园区)及绿色能源示范县等局部区域,通过风电、光伏规模化发展以及屋顶光伏等分布式发电等途径,满足区域用电、供热、取暖和制冷等各类用能需求,实现各种新能源之间以及新能源和常规能源的生产体系深度融合,提高区域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到2020年,积极推动东台国家沿海高比例清洁能源综合示范区、扬中高比例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力争部分新能源示范城市(工业园区)或绿色能源示范县等局部区域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50%以上,努力打造5个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区。

加快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示范省建设。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安全发展核电,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有序消纳区外可再生能源电力,努力提高新增能源消费中可再生能源占比。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增量中可再生能源增量(含区外来电中的可再生能源)比重力争达到20%以上,力争建成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示范省。

扩大利用生物质能。按照因地制宜、综合利用,政府扶持、市场驱动的思路,突出农村秸秆、城乡生活垃圾、工业有机废水和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积极推进生物质能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多元化发展,努力形成具有较大规模、较高水平的新型产业。到2020年,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150万千瓦。

——推动生物质能多种方式利用。鼓励生物质发电、制气、液化、造粒利用。在农作物主产区和农林生物质资源丰富的地区,有序布局建设装机规模与资源总量相匹配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在满足环保条件的前提下,结合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合理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和垃圾填埋气发电。在畜禽规模化养殖地区,全面推进畜禽粪便气化发电。加强技术指导和专业化服务,发挥户用沼气设施作用。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结合村庄整治、新农村建设,发展规模适度的集中式秸秆气化工程,支持小规模分散型生物质气化发电及多联产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天然气标准的,支持纳入城乡天然气管网。支持发展秸秆成型燃料,推广符合排放标准的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替代燃煤锅炉。

——推动生物质能梯级综合利用。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友好的思路,推动生物质能循环利用,延长产业链。结合制定、修编区域热电联产规划,支持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加快发展公共热源。在继续发展生物质直燃发电、生物质成型燃料直燃供热的同时,鼓励以秸秆等农林剩余物为原料,采用热化学工艺制备纤维素乙醇等液体燃料。开展生物质梯级综合利用试点,推动生物质能源化利用从单一原料和单一产品,向原料多元化、产品多样化方向转变。

2.着力实施终端用能清洁替代。在着力发展省内、加力利用省外可再生能源的同时,聚焦天然气和电能替代,持续提高天然气占能源消费的比重和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

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优化交通用能结构,实施车船“油改气”工程,建立完善加气设施布局,推动公路客货车辆和内河、长江船舶使用LNG燃料。优化工业用能结构,鼓励工业企业以天然气替代煤炭、柴油、燃料油,推进工业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或燃气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优化居民用能结构,继续加大居民和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用气保障力度,全面消除民用散煤。到2020年,全省天然气利用量力争达到350亿立方米左右。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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