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
一、有序开发风能发电。有计划地推进陆上风电的规模化开发和管理,有序开发风电项目。“十三五”期间,建成宁化鸡公岽48 MW风力发电项目,积极推进三元坑源、将乐万安正溪、将乐光明际下、大田武陵、建宁甘家隘、永安贡川、中节能宁化风电场、中核宁化风电场、沙县郑湖、大洛、夏茂等风电项目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一批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
二、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开发。积极开展太阳能资源评估工作,鼓励在可利用建筑面充裕、电网接入条件好、电力负荷较大的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以及结合已建的生态治理、设施农业、渔业养殖、粮库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积极推进福建闽农农业大光伏电站和清流嵩溪农业大棚光伏电站等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
三、规范水电开发。除以防洪、供水、灌溉等为主兼顾发电的水资源开发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建水电站。对区域生态影响大的小水电,实行有序关停退出。鼓励不改变生态环境、不增加水库库区淹没、不改变水库主要特性的水电站进行技改增效,促进水能资源进一步得到科学、充分的利用。在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开展规划环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水能资源管理,分类指导,规范管理,实施农村水电增效减排工程;结合水利设施建设对泰宁池潭水电厂(新增装机容量100 MW,年增发电量1.3亿千瓦时)等部分水电站进行技改扩容,促进水能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三节 建设坚强智能电网
一、完善主干输电网架结构。加大500千伏超高压电网和220千伏及以下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力度,稳步推进电网智能化,力争建成500千伏永安输变电项目,形成以“三阳变”“永安变”两个电源点为支撑,环绕沙溪河两岸的220千伏主干环网,辐射尤溪、大田产业连接带和西部特色经济圈;推进建宁和明溪县220千伏输变电项目前期进展,实现县域220千伏电网全覆盖;县域形成110—35千伏的链式、单环网和双辐射为主的网架结构;乡镇实现35千伏及以上电网基本覆盖,全面提高电网供电质量和可靠性,构建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的现代配电网。
二、增强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加快构筑“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的配电网。加强配电网络结构,实现110、35千伏电网N-1通过率100%,10千伏N-1通过率中心城区和城镇100%、农村93%。增加配电网电源布点,大幅提升户均配变容量,2020年中心城区、城镇、农村分别达6千伏安、5千伏安、3千伏安,偏远自然村台区不低于2千伏安;进一步缩短台区低压供电半径,2020年基本消除超过500米的台区;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替代工程的配套电网建设,保障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多元负荷无障碍接入需要。提高电网装备水平,优化设备序列,简化设备类型,全面淘汰S7及以下高损耗配变;推进配电自动化全覆盖,实现配电网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提高电网应对极端气候条件下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三、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积极适应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型产业发展以及农民消费升级的用电需求,推进新型小城镇和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十三五”期间重点通过建设35千伏变电站和改造中压网络,有效缩短中压供电半径,消除供电超过15公里的中压长线路,全面解决农网季节性负荷供电“卡脖子”等问题;加强低压配电网建设,合理规划台区布点,加强集中改造,有效提高农网户均配变容量,全面提高农网供电质量、可靠性和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供电可靠率达99.99%以上,综合电压合格率达99.7%以上,逐步实现城乡电网“同网同价”。
四、加快构建电动汽车充换电网络。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和建设,以满足推广新能源汽车的需求。至2020年,根据区域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实际(福银4个服务区、泉三5个服务区、长深2个服务区),规划建设11座城际快充站,全面覆盖三明区域内高速公路干支线、相关联结线;优先建设公交、出租、环卫物流、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新增5座公交车充电站,1座出租车充换电站,134个环卫物流、公安巡逻等专用车充电桩;在社会停车场所,布局建设2座公共充电站,600-800个公共充电桩,以满足社会充电需要;引导和推进社区、企业、政府机关停车场所配建2900-3900个充电桩,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至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能源发展涉及部门多、行业广,要充分认识能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根据能源行业特点和形势发展需要,组织成立相关机构对能源重大战略问题开展研究,推进能源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加快电网、油气管网建设运营体制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统筹协调能源发展,指导推动本规划的实施。
二、强化协调管理
(一)加强能源产业运行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的统计、预测、预警体系,跟踪监测并及时调控全市高耗能行业各项能源消费等指标。
(二)落实要素资源保障。加强项目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注重提高要素保障效率,提升要素利用效益。创新思路破解融资难题,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能源项目的开发利用。
三、推进规划实施
(一)抓好项目建设。落实重点项目分级管理和目标责任机制,加强项目动态管理。提升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严格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管理,强化安全质量监管。落实“五个一批”项目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重大项目滚动实施、有效接续的良好发展态势。
(二)加强规划衔接。将能源专项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实施,制定各项能源设施布局实施方案,并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生态和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切实落实好本规划涉及本地区、本领域的各项目标任务。对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点改革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能源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附件:三明市“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重点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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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重点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