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技术水平有待提高,需通过进一步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降低成本。如水电建设中环保、移民问题,开发难度加大,造成成本升高;海上风电如何有效利用风机装备制造核心技术、微观选址、海上风电设计施工等技术进行推进;太阳能高效晶体硅、薄膜产业化、无害化处理、热发电集成技术进一步提高转化率,实现平价上网;生物质天然气集成、航空燃油、绿色生物炼制等关键技术与工业水平有待提升;海洋能、地热能开发尚未达到成熟应用阶段。
三是补贴资金缺口扩大。可再生能源发展初期,国家的鼓励、支持和扶持政策很有必要。目前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来源单一,电价附加征收难度较大,补贴资金发放滞后,一些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和亏损等问题。如沿用现有的技术、成本以及补贴思路,到2020年补贴缺口将扩大到2000多亿元,而现有的补贴方式将难以满足需要。
可再生能源发展思路和目标
总体来讲,“十三五”时期要积极稳妥地发展水电,全面协调推进风电的开发,推动太阳能的多元化利用,因地制宜地发展生物质能,加快地热能开发利用,同时推进海洋能发电示范应用。
根据这个发展思路,可再生能源在电力体系中上升为替代电源指标:全部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6.8亿千瓦,发电量达到1.9万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30%左右。到2020年,水电装机达到3.4亿千瓦,发电量达到1.25万亿千瓦时,其中未包含抽水蓄能4000万千瓦。风电装机在“十二五”末1.29亿千瓦的基础上新增8000万千瓦,达到2.1亿千瓦,发电量4200亿千瓦时。太阳能装机容量达到1.1亿千瓦,发电量1500亿千瓦时。若要在未来实现非化石能源占消费的比重15个百分点的目标,就要求风电、太阳能装机必须达到2.1亿千瓦和1.1亿千瓦以上。因此,解决好补贴不足、弃风限电等问题,便成为可再生能源良好发展的前提。
另外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在供热、燃料、供气等方面也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供热系统中太阳能热水器80000万平方米,地热能利用160000万平方米;燃料产业中生物燃料乙醇年产400万吨,生物柴油年产200万吨;供气达到年产80亿立方米。
可再生能源规划重点任务
水电
一是在做好布局的基础上,落实电力市场水电消纳和输电方案,包括四川、云南水电外送,以及“十三五”投产的重点水电。
二是落实水电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协调机制,研究建立西藏水电的开发协调机制,促进藏东南水电基地的开发。
三是研究制定龙头水库综合效益共享机制与政策,进行抽水蓄能电站作用、效益机制研究,水电电价市场化改革及电价机制研究,探索和制定常规水电和抽水蓄能电站电价机制,促进水电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做好流域综合监测规划,建立监测、监管体系,编制流域梯级水电站联合调度运行规程,优化水电站运行,提高利用效率。
到“十三五”时期,水电投资不足、开发技术难度较大等问题都会基本得以解决,而难点转向消纳、外送、移民、环保等方面。因此要把水电开发好,除了技术研究和积累之外,还应该加强水电开发机制体制等一系列问题研究,促进水电有序有效开发利用。
风电
一是借助在建和新建输电通道、发挥水电良好调节性等优势推进风电基地建设。到“十二五”末,“三北”地区风电装机容量接近1亿千瓦,中东部内陆地区2800万千瓦,全国存量共计1.29亿千瓦左右。到“十三五”时期,中东部内陆地区新增装机容量4200万千瓦,“三北”地区新增3500万千瓦,增速明显下降。“十三五”时期,在解决存量及弃风限电问题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规划布局,结合特高压、水电通道与规划新建通道,按照扩大可再生能源消纳范围的要求,适度地规划风电基地,协同风、光、水、火联合运行的方式,做好“三北”地区的规划布局。
二是中东部地区虽不存在弃风限电的问题,但可开发利用的资源条件较少。因此在开发中东部地区风电资源的过程中,要做好提高管理的对接工作。同时由于资源有限,风电产业需要加快先进技术研发,特别是低风速运行技术的研发。
三是推进海上风电发展。“十二五”时期,风电、光伏、水电都超额完成了规划目标,只有海上风电最终仅建成规划目标500万千瓦中的70万千瓦。因此在“十三五”时期,要发挥好海上资源优势,加快制造技术、设计施工技术的研究,推进海上风电的发展,最终实现500万千瓦的目标。
四是要提高风电消纳能力,挖掘系统调峰潜力,加强电网规划建设,优化设备运行管理。加强需求侧管理,增加负荷侧应用的新型风电消纳方式。探索风电制氢、风电供暖等方式,提高风电消纳能力。另外还要加强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制度的研究和辅助服务的推进,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的建设,利用“互联网+”等新型技术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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