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关于光伏发电市场监管的思考

来源: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发布时间:2017-03-21 09:30:51
 近年来,尤其是201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下发以来,我国光伏产业快速发展,不但在节能减排,低碳环保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而且整个产业链已经在国民经济发展和结构化转型中占据重要位置。然而,随着近年来电力供需形势变化,以及国家指标、补贴等政策的阶段性调整,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行业出现了投资过热的情况,政策预期不确定引发了行业一系列波动,市场秩序也随之受到影响。在此,笔者结合监管机构在市场一线观察和发现的有关情况,谈一下新形势下加强光伏市场监管的有关思考。

光伏产业政策推动产业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进入21世纪以来,能源革命进程加快,能源革命的走向决定着未来能源发展的方向,也是宏观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光伏等新能源产业作为能源革命不可或缺的一环,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1.经过近十年发展,国内光伏产业已经形成健全的产业体系,在全球产业链占据主导地位。电池片、组件在定价和技术标准领域掌握了相当的话语权,在“一带一路”战略引导下,我国光伏企业“走出去”步伐也在不断加快,纵观全国各行业,这种优势的主导地位除了高铁之外在光伏等新兴产业也得以实现。

2.光伏产业为经济“稳增长、促发展”提供重要支撑。随着光伏产业链发展壮大,对GDP保障和就业拉动作用愈加重要,对电缆、钢铁、水泥等行业的集成和拉动效果也非常明显。据估算,2016年光伏行业总产值达3500亿元以上,影响就业人口以百万计,产业良性发展为稳定和完善宏观经济提供重要支撑。

3.行业完成了从乱到治的过渡,逐步进入到良性发展阶段。光伏行业已经逐步摘下被诟病的“高耗能、高污染”帽子,主要设备商、组件生产商技术进步明显,管理日趋规范,单晶和多晶电池产业化效率分别达到了19.8%和18.3%,高效电池达到了21%和19%,光伏发电能效优势已充分体现。

4.“光伏+”模式有效实现各类社会经济资源的综合利用。一方面分布式光伏打破传统的能源集中供应模式,实现了电力供应和需求精确对接,使闲置屋顶资源产生价值同时,也节省全社会输配电网投资成本。今年夏季合肥、嘉兴等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较大城市,在用电负荷创历史新高情况下,未进行大规模电网改造和需求侧管控措施就安然度过夏季高温,光伏顶峰的作用初步显现。另一方面,从各能源结构特性看,只有光伏适合建造在荒漠、荒坡、废弃土地之上,并且可以采用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多种形势,体现废弃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的良好效果。


新兴行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遇到若干问题

随着行业发展持续规模化,作为新兴产业,光伏发电发展的物质基础与电网运营、政府政策等上层建筑的碰撞不可避免地进入了行业阵痛期。2015年以来,随着补贴拖欠的持续化以及相继启动的两轮补贴下调政策,产业投资冷热不均情况凸显,企业经营状况恶化;随着光伏电站接入规模的不断扩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营的压力也逐渐显现;同时较低的行业技术门槛,在吸引了多元化的社会投资,激发市场活力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具体分析而言,行业主要存在几个方面问题:

1.电力供需形势的变化给各类专项规划之间的有序衔接带来挑战。表现在光伏等专项新能源规划和电网规划衔接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近阶段,中西部部分地区限电严重,随着电力供需形势持续放缓和传统能源直接交易放开,西部以及特高压交直流落点区域的限电风险会加大,一方面西部各省燃煤火电可以利用成本优势锁定用户抢发多发,进一步增加了可再生能源的限电风险;另一方面交易规模扩大意味着跨省跨区送电规模的扩大,西部发电过剩的风险或会加快传递到中东部省份,中东部区域新能源限电势头已经初步显现。

2.项目开发和建设秩序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部分项目指标分配机制不透明。市场主体盲目投资项目,导致部分省市项目备案甚至并网容量远超过国家下达的规模指标。二是并网标准不明确。如2016年6月30日后并网光伏项目电价下调,很多公司抢“630”前并网,并网标准的不一致导致了部分项目存在不按备案规模和标准建设等情况。三是电网接入管理不规范。虽然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分布式电源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文件,但是实际操作中各电力企业对有关流程、时间节点的要求执行不一;部分外线送出项目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了“三指定”现象。四是仍然存在一定倒卖路条的情况,变相提高了项目开发建设成本。

3.补贴拖欠问题影响行业良性发展。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计口径显示,目前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600亿元左右。近期第六批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陆续到账缓解了部分企业经营现金流紧张情况,本批项目基本上在2105年1月前并网,运行后两年甚至更久才拿到补贴;仍然还有很多项目并未进入本批补贴目录,甚至要等下一批补贴发放才可以拿到补贴。根据调研了解到,补贴拖欠一年,相当于标杆电价下调5分钱,对企业现金流影响很大,不利于光伏发电投资良性发展,不利于高效组件、柔性支架、储能等新技术在电站的应用。

4.市场秩序不规范,监管缺位。市场主体增加,导致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和运营中的问题不断出现。媒体在光伏扶贫电站品质、光伏电站土地性质、光伏指标倒卖等方面都爆出过负面影响的事件或新闻。由出现的这些问题我们可以发现,光伏发电行业监管依据的法规和标准缺失,保障性收购、项目并网甚至光伏扶贫等政策缺少配套文件;监管责任不清晰,监管执法主题不明确,能源监管机构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联动机制没有完全建立。2016年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接受的信息中,涉及光伏领域投诉举报明显增加。

加强监管的几点建议

《可再生能源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太阳能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陆续颁发,明确了未来光伏等太阳能利用产业发展的基本趋势,并且将结合能源互联网和电改的蓬勃兴起,在光伏+储能微网、互联网运维、售电+合同能源管理等领域创造广阔发展空间。下一步,政府主管部门以及监管部门要创造良好的监管环境和政策环境,推动光伏行业乃至整个电力行业转型升级,主要建议如下:

1.加强规划衔接以及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管理。一是统筹编制国家和地方政府各级能源规划和专项规划,并加强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二是指标分配机制落实,各地指标分配公开透明,遏制企业明显的违规炒路条等。三是加强对“领跑者”基地等国家能源局审批的重点项目后评估,比如企业是否按照中标承诺的条件建设运营,地方政府是否履行招标承诺等。

2.建立透明合理的补贴价格调整机制。补贴降价周期不在于长短,而应该给市场主体合理预期,避免抢装情况(导致组件无论好坏都无差别短时间抢购,优质产品体现不了市场价值)。一次性大幅度集中降价不利于引导行业合理预期。建议建立合理规范的调价机制,进一步明确并公开补贴降价政策的决策依据,引导市场主体合理规划,有序发展。如设定2016年、2017年、2018年前降幅的明确预期,设置触发调价周期的边界条件(“领跑者”投标均价、各省普通地面电站竞价结果取值、组件市场价等)作为参考,以此来科学合理推动光伏产业逐步摆脱对补贴的依赖。

3.加强新能源(光伏)市场运行情况监管。一是加强市场成本价格变动情况监测。加强对投标价格、建设成本监测,及时上报国家能源局,作为行业政策调整的依据。二是加强保障性收购监管。重点是保障小时数执行以及保障小时数之上部分电量的交易监管。三是并网接入监管。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和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依据国家能源局的分布式电源监管办法制定监管实施细则,明确接入技术标准,加强接入服务,反工程垄断等监管。

4.出台推动优质自发自用分布式项目政策。在大规模电力市场化背景下,光伏与传统能源竞争的最大优势就是灵活性和贴近负荷中心,靠节省输配电成本来提高自身的价格竞争力。建议一是加大对高比例自发自用分布式项目、贴近负荷中心的全额上网分布式项目(提前布局未来的园区或者配网内直接交易)的支持力度,针对此类项目在补贴政策、并网接入、税收等方面都给予一定的特殊政策倾斜。推动分布式直接交易的市场机制建设。二是针对110或者35千伏以下配网,指定过网费审核标准,结合售电侧改革,建立直接交易的市场模式。

5.加强发电业务许可证归口管理。通过紧把发证关口,确保土地、环保、电网等支持性文件的规范性和完整性,确保发电运营平稳有序。

FR: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

责任编辑:sun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10亿!三峡成立新公司!来源:能源日参 发布时间:2026-09-28 09:04:24

2026年9月16日,三峡集团青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该公司由三峡集团主导设立,法定代表人为王清伟,主营业务聚焦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及储能技术服务,旨在加强三峡集团在青海清洁能源领域的布局与协同。股权结构显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4亿元,持股3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认缴3.3亿元,持股比例均为33%。三方共同出资构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体现了三峡集团内部资源整合与多主体协同推进新能源发展的战略安排。

人民日报:怎样看待光伏发电装机首超煤电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6-09-28 08:53:42

截至2024年7月底,我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首次超过煤电,成为装机规模最大的电源类型。文章回顾了中国光伏产业十余年来由“三头在外”(原料、设备、市场高度依赖国外)、技术薄弱、受欧美“双反”冲击而陷入低谷,到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历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通过顶层设计与系统施策,一方面启动国内大规模应用——推广分布式光伏、“领跑者”计划、“沙戈荒”大基地建设,激活内需;另一方面强化科技自立自强,突破多晶硅、高效晶硅电池、钙钛矿等关键技术,推动设备国产化、成本大幅下降。如今,我国光伏全产业链占据全球主导地位,多晶硅、硅片、电池产能占全球九成以上,光伏发电占比从2011年的不足0.2%升至31.5%,展现出高质量发展路径的实践成效。(198字)

大面积淹没,洪水致一光伏发电站短路起火来源:快科技 发布时间:2026-09-28 08:51:07

受台风“杜鹃”引发的强降雨影响,日本千叶县印幡沼堤坝溃决,导致临近的成田市大竹光伏发电站(装机容量2.5MW,2015年投运)被洪水大面积淹没。积水致使光伏支架、线缆及组件长时间浸水,引发线路短路并起火,现场出现火焰、黑烟及小规模爆炸。因光伏组件在光照下持续输出直流电,整个 flooded 区域存在严重触电风险,消防人员乘船抵达后无法靠近灭火,经评估火势蔓延可能性低,最终采取远程监控、任其自熄的处置方式。该事件凸显临湖地面光伏电站面对极端洪涝时的独特安全隐患:常规水基灭火手段失效,带电水域极大抬高救援难度,暴露出选址风险与应急机制的薄弱环节。

2.409元/W!北京2.26MW屋顶光伏发电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9-28 08:43:51

北京顺义IDC园区2.2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中标结果于9月23日公示。该项目分两处建设:一处位于昌金路赵全营段189号院3号楼生产楼屋顶,装机容量为直流侧1033.78kW、交流侧800kW;另一处位于2号楼动力楼屋顶,装机容量为直流侧1229.995kW、交流侧950kW。两处均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天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总价545.35万元中标,折合单价2.409元/瓦(含税)。该报价为项目EPC总承包费用,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及并网等全过程服务。

荆州邮政快递业第3个兆瓦级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并网运行来源:荆州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9-23 09:57:43

荆州邮件处理中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2025年7月正式并网运行,装机容量1.6兆瓦,是该市邮政快递业第三个兆瓦级光伏项目。该项目位于沙市区锣场镇,作为省际邮件枢纽和江汉平原电商物流集运中心的重点工程,于4月30日开工,投运后全市日均邮件快件处理能力达960万件,年处理量35亿件,时效最快缩短6小时。光伏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年发电约160万千瓦时,日均发电近4500度,可满足约500户家庭全年用电,每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超30万元。荆州市邮政管理局将持续推广此类绿色能源应用,推动行业低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199字)

《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印发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4:30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21日印发《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正式替代此前的试行版。该方法学适用于在深圳碳普惠机制下,对装机容量不超过1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产生温室气体减排量进行科学核算与核证。文件明确了项目准入条件:须为非重点排放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独立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分布式光伏建设、并网及运行的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并以并网验收文件作为装机容量认定依据。此外,同一申报主体可合并申报多个项目,但其核算周期内年均减排总量不得超过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此举旨在规范小微光伏项目的碳减排价值认定,完善本地碳普惠制度体系。

浙江杭州萧山区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补报工作来源: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2:14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补报工作。本次补报面向2024年内并网、但未在当年4月完成申报的符合条件项目,要求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超800小时、通过验收、且投资主体须为在萧山区注册纳税的企业。申报需提交包括补助申报表、并网验收证明、项目备案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30kW及以上)、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建档立卡截图及整套验收报告等材料,并同步提供电子版与盖章纸质版。材料须于2026年9月23日16时前报送至区发改局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通知强调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弄虚作假将被追回资金、记入信用记录乃至移送司法机关。(199字)

江苏123MW光伏项目公示!来源:响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0 09:47:46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拟在陈家港镇原响水化工园区内建设一座123MW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约4.07亿元,占地2204亩,工期12个月。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123MW,直流侧达152.23MWp,采用21.1万余块720Wp光伏组件。用地来源于园区化工企业清退地块,涉及响水台舍化工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原址,这些地块于2022年初完成拆除后长期闲置。该园区曾为农田,2003年后逐步发展为化工集聚区,2019年“3·21”爆炸事故后,盐城市委决定全面关闭园区,累计腾退64家化工企业、约6590亩工业用地。本项目由国有控股的盐城市黄海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实际控制方为盐城市人民政府与响水县财政局。

建投能源:截至2026年6月末并网光伏发电容量70.65万千瓦来源:互动易 发布时间:2026-09-18 08:43:35

建投能源在互动平台披露了其新能源业务进展:公司当前新能源项目以光伏发电为主,截至2026年6月末,已实现并网的光伏装机容量达70.65万千瓦;另有83.65万千瓦光伏项目处于在建阶段。关于电价政策,公司明确表示,所运营的光伏项目依据项目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机制电价。该回复回应了投资者对新能源布局及收益机制的关注,展现了公司在光伏领域持续扩大装机规模的发展态势,以及对地方性电价支持政策的合规应用。

苏美达能源墩头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并网发电来源:苏美达能源 发布时间:2026-09-17 10:00:59

苏美达能源海安墩头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于9月15日成功并网,年发电6600万度。项目创新应用柔性支架技术,提升水面养殖空间,实现“板上发电、板下养鱼”双收益。高标准建设、多方协同保障质量与进度,彰显绿色低碳实践成果。

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来源:鹿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17 09:25:22

《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温州市鹿城区为规范辖区内既有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备案、建设、电网接入及运行管理而制定的系统性制度文件。办法依据国家及浙江省最新政策法规,明确区发改局为牵头主管部门,厘清住建、供电、应急、消防、综合执法及街镇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全文涵盖总则、适用范围、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七章内容,重点对备案主体与程序、建筑合规性要求、屋顶安装高度与风貌管控、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分类受理与技术标准、“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等新型调度要求、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责任及违规处置措施作出细化规定,旨在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落地。(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