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沙市区环保局:环评手续还未被审批
2月16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致电荆州市水利局和荆州市沙市区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均证实柱桩确实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而建,涉事企业为信达光伏(荆州市)有限公司。
荆州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的一名李姓执法人员表示,2月8号左右,在接到志愿者的举报后,相关执法人员便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同时责令沙市区政府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信达光伏在内泊湖建设发电项目是否通过了农业、林业、水利部门的审批?该执法人员回应:“这块我不能回复,这个项目的具体情况我们这边也不好透露。但是,只能说这个项目确实存在触犯水法规的一些条例问题”。该执法人员还强调,水利部门也会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荆州市沙市区环保局综合科的一名工作人员证实,信达光伏在今年春节前确实来环保局综合科询问过意见,“确实没有(公开)环评信息,因为还没有被审批,还在审核过程中,还没批”。
针对这家公司是否属于未批先建,该工作人员表示:“应该可以这么说,今年春节前这家公司来过想办理相关手续的,但是审批需要一定时间。”
湖北省湖泊局:水利部门没批复过任何这样的项目
信达光伏(荆州)隶属嘉兴正信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对于上述“渔光互补”项目是否合规的问题,正信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光伏发电项目的胡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项目不会破坏生态、有利于养殖,还能拉动当地的经济,节能减排。他表示,基于这个原因,沙市区政府部门推荐了这块地方,“我想这个手续应该是合理合法的”。
2月17日上午,荆州市沙市区招商局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将内泊湖作为光伏发电站选址确实是沙市区招商局推荐的,但是自己并不知道内泊湖是在湖北省第一批湖泊保护名录中。
内泊湖的卫星地图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荆州市从去年开始就不再引进任何一个光伏发电项目了,但由于信达光伏(荆州)的“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在三年前就引进了,“他有湖北省发改委的指标的话,就可以继续操作。”
2月16日下午,湖北省湖泊局对此事做出回应,湖泊局湖泊管理综合处的一位官员表示,目前,湖北省水利部门没有批复过任何一家公司在湖泊的水面上开展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我们只在漳河水库和熊河水库有相关试点,利用水库的坡边搞小规模试验”。
这位官员还透露,湖泊局已经责成荆州市水利局到现场了解情况,湖泊局也马上派人去现场督察。
2月17日下午,湖北省湖泊局再次就此事向记者回应,湖泊综合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称,经过调查,这个项目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早在2月10日,荆州市沙市区有关部门就向涉事企业下发了停工的通知。
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这件事已经移交到湖北省水利厅水政执法总队,将按照《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启动执法程序,将督促企业停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