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提高能源系统效率和发展质量。当前,随着能源供应出现阶段性宽松,我国能源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综合效率不高等问题逐步显现。突出表现在煤炭产能过剩、煤电利用小时数下降、系统调节能力与可再生能源发展不相适应等。解决好这些问题是一项长期任务,主要途径是优化能源系统,对此,《规划》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对策措施:一是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坚决把国务院确定的煤炭去产能的部署落实到位。需要强调的是,去产能主要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更加注重运用安全、环保、技术、质量等标准,淘汰落后产能。二是加快补上能源发展的短板。增强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天然气调峰电站建设,同时,加大既有的热电联产机组、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力度。统筹推进油气管网建设,在提升骨干网输送和进口接收能力的同时,加强支线管网建设,打通“最后一公里”。推进城镇配电网建设,既要补欠账又要上水平,在健全网架的同时加快智能化升级。三是深入推进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十三五”期间要完成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4.2亿千瓦,节能改造3.4亿千瓦。四是严格控制新投产煤电规模,力争将煤电装机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五、关于提升能源安全战略保障能力。《规划》既强调了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立足国内,增强能源自主保障能力;又考虑了要抓住当前国际市场供需宽松的机遇,充分利用国际能源资源。在增强国内供应能力方面,《规划》提出要夯实油气供应基础,着力提高两个保障能力。一是加大新疆、鄂尔多斯盆地等地区勘探开发力度,加强非常规和海上油气资源开发,提高资源的接续和保障能力。二是有序推进煤制油、煤制气示范工程建设,推广生物质液体燃料,提升战略替代保障能力。在利用国际资源和市场方面,《规划》提出要抓住“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机遇,推进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大技术装备和产能合作,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实现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同时,“十三五”期间还要坚持节约优先的方针,着力推进相关领域石油消费减量替代,重点提高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大力推进港口、机场等交通运输“以电代油”、“以气代油”。
六、关于着力加强创新引领。创新是引领能源发展的第一动力。《规划》突出强调,要加快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产业模式创新,进一步增强能源产业的发展活力。在技术创新方面,《规划》坚持战略导向,按照“应用一批、示范一批、攻关一批”的思路,加快推进关键领域的技术装备研发和示范。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规划》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出要完善现代能源市场,推动电网、油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公平开放接入,有序放开油气勘探开发等竞争性业务,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同时,也考虑了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科学合理地建设市场、管理市场和调控市场,提高能源行业治理能力。在产业模式创新方面,《规划》提出要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能源服务等先进市场理念和模式,推动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增强能源供给侧、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构建能源生产、输送、使用和储能体系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智慧能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