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国内光伏产业最大的超预期事件,莫过于上半年国内新增装机容量达到22GW,大幅超过2014-2015年能源局下达指标量扣减在2014-2015年并网的部分。而这其中,最大的部分来自于以河南为代表的不少省份所出台的“先建先得”政策所导致的“无指标项目”。根据业内的估计,该部分项目规模高达5GW。这也是2016年二季度以来,能源局迟迟无法在网站上披露光伏并网装机量的主要原因之一。
而本次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2016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出台则很大程度上正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从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出中央和地方在光伏发电建设规模问题上的巨大分歧,更可以看出中国政府在光伏产业政策上的长期目标与既得利益集团短期诉求之间的巨大矛盾。
我们先简单分析政策本身的内容,核心要点包括:
(1)确认“不少省份下发的指标严重超过国家能源局指标”的事实;
(2)能源局对因地方政府问题导致的“无指标项目”给予一定程度的宽厚处理(补发“指标”),毕竟企业在很大程度上是弱势群体;
(3)能源局对于各地发改委(能源局)的“倒逼”行为非常不满;
(4)超额发放指标的项目或者不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补贴范围(由地方自行解决补贴问题),或者透支2017年指标;
(5)上述项目若透支2017年指标,必须通过不设价格下限的“竞电价”方式来实现;
(6)对于超额发放指标的省份予以扣减17年指标、停止发放指标等“处罚”。
我们认为,光伏产业的发展在2016年已经进入较为混乱的局面。所谓混乱,包括几个方面:
(1)发改委、能源局与电网、财政部在政策上的失调所导致的“限电”、“补贴拖延”问题已经从短期问题演变为老生常谈的中长期问题;
(2)部分地方发改委(能源局)官员在明确了光伏发电与其政治、经济利益之间的映射关系后开始挑战中央的权威;
(3)部分企业及金融机构的风控体系已经明显出现失效的情况;
(4)行业IRR在下半年系统成本的快速下降中出现抬升,而行业风险溢价在风控机制失效的金融机构的助推下明显下降(风险偏好明显上升),由此导致的超额收益已经开始让各方利益博弈的层面上升到了动摇行业根基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