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新能源消纳形势好转 风电发展重心向东南转移
“预期在特殊时段江苏也会出现与‘三北’地区类似的情况,新能源消纳问题也会慢慢显现。
到2020年全额消纳新能源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刘今表示,江苏希望通过一系列的手段和办法,尽量把新能源参与调峰的时间往后移。
负荷限制是影响新能源消纳的最主要因素之一。那么,出现在“三北”地区的新能源建设与消纳的矛盾是如何形成的?日前,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鸣透露,在“三北”地区新能源发展初期,为了保护投资意愿,很多地区作出了保护投资回报率的承诺。所以当时很多地区就出现了所谓“双保”政策,即保电价和保利用小时数。但是随着装机规模不断扩大,竞争越来越激烈,“双保”政策就实现不了了。
“因为新能源电价比较高,在保电价情况下,很难找到买家。然后是保证小时数,结果现在发现谁来负责系统供求平衡呢?”曾鸣表示,在目前情况下,要想办法让清洁能源参与到交易当中去。
近一段时间,一个令人欣喜的情况是,西北诸省相继出现新能源消纳形势好转的消息。
10月份,甘肃售电量完成59.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终结了连续30个月的售电量负增长。售电量增长体现的是负荷增长,有助于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上网。
同时,下半年以来,新疆的新能源消纳形势也有所好转。9月份,全区弃风率29.1%,同比下降17.5个百分点;弃光率36.8%,同比下降了12.3个百分点。
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家能源局相继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风电方面,装机增量向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倾斜的意图十分明显。
在“十三五”7700万千瓦的陆上风电增量中,中东部和南部地区占到4200万千瓦,“三北”地区占3500万千瓦。这表明“十三五”新增风电的重心将转移到中东部和南部地区。另外,“十三五”时期,我国将力争形成50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装机。海上风电的增量将更多分布于中东部和南部地区。
光伏方面,根据《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光伏装机将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万千瓦以上。五年累计将增长162%,增幅基本与“十二五”期间齐平。
未来风电光伏装机的继续增长,仍然需要有相应的负荷增长作支撑,才能确保长期健康发展。这也是“十三五”新能源发展中不可忽视的课题。
原标题:实现“风光”有效消纳 协调装机负荷比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