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替代:终端消费革命风起云涌
《规划》指出,2020年实现能源终端消费环节电能替代散煤、燃油消费总量约1.3亿吨标煤。电能替代新增用电量约4500亿千瓦时。按照这一目标“十三五”末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27%。电能替代除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外,对于进一步扩大电力消费,缓解部分地区“窝电”的问题,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特别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气候协议《巴黎协定》自2016年11月4日起正式实施,在应对气候变化以及大气污染防治等背景下,电能替代将成为能源变革的必由之路,未来15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能源电力转型的关键阶段,对于世界和中国的低碳绿色发展,对于全人类生存环境的改善,都将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电力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每提高1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可下降4%。电能替代有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石油对外依存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和保护环境。2016年5月,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首次将电能替代上升为国家落实能源战略、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举措。我国电力消费占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电能替代前景广阔。《规划》指出,全面推进居民供暖、交通运输、生产制造、电力系统等领域的电能替代,积极拓展电能替代应用领域,提高电能消费比重。
在工业领域,加快以电力取代燃料动力和燃料加热;在交通领域,加快电动汽车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布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满足全国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在商业和居民用能方面,加快以电采暖、加热替代燃煤锅炉,鼓励餐饮业和居民厨房用能电气化。
《规划》的软着陆必然伴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这个软平台建设。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电力工业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能源支撑和保障,《规划》给了我们制度自信和蓝图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