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跑者”电价不等于全行业电价
对于“低价中标”,易跃春明确表示,“应当看到,第一、二批‘领跑者’示范基地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行的目标应当是探索与推进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成本下降协同发展。不应过分放大‘低价’这一概念,不能将‘领跑者’电价完全等同于现阶段全行业电价,但‘领跑者’电价将对行业电价的制定和形成,起到积极的探索、参考作用。”
据了解,“领跑者”项目工作目标是以技术领先为评优标准,鼓励合理降价,探索电价形成机制。鼓励技术、管理、电价多方面最优组合的企业投资,通过市场竞争,逐步推进产业升级和平价上网。此外,“领跑者”项目评优要求参考多项因素,各基地通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考虑企业投资能力、业绩水平、技术先进性、技术方案、企业申报电价等因素进行优选,最终选出综合实力较优的投资企业。申报电价在其中占30%的权重(由于各地区项目建设条件存在差异,实际工作中略有微调)。投标电价并不是“领跑者”项目唯一参考的评优因素。技术先进性、技术方案合计同样占评优因素权重的30%。其余还考虑到投资企业业绩水平、投融资能力等多种因素。
对于下阶段将持续推进的“领跑者”项目,易跃春说:“在总结第一、二批光伏示范基地规划、建设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为达到探索和推进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产业升级和成本下降协同发展的目的,下一阶段将从技术提升、规范引导、创新模式、电价下降这四大方面全面深化‘领跑者’项目的示范作用。第一,加强产业技术提升。将逐步提高对光伏电池、组件的技术标准,切实起到领跑示范作用;第二,完善规划引导。从建设条件、开发成本、接入条件、政策支持等方面不断完善项目规划,提供良好的开发环境;第三,鼓励创新模式。不断探索新型光伏发展模式,通过‘光伏+’的形式实现多元发展;第四,逐步推动电价下降。通过产业技术提升、成本下降及投资环境改善,逐步推动‘领跑者’项目电价下降。”
原标题:“领跑者”效应可不止低价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