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这是我国“十三五”电力发展的行动纲领,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文件,布局重大电力项目的重要依据。为了更好地了解规划内容,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韩水先生和电力司司长黄学农先生参加新闻发布会,将向大家介绍和解读电力规划,并回答大家提出的问题。
一、《规划》编制的背景及依据。
电力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电力供应和安全事关国家安全战略,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十二五”期间,我国电力工业发展规模迈上了新台阶,结构调整取得了新成就,节能减排达到了新水平,装备技术创新取得了新突破,电力国际合作拓展了新局面,体制改革开启了新篇章。截至2015年年底,全社会用电量达到5.69万亿千瓦时,全国发电装机达到15.3亿千瓦,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合计60.9万公里,变电容量33.7亿千伏安。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从2010年的9.4%提高到2015年的12%,超额完成了预定目标。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深化改革的攻坚期,也是电力工业加快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期。进入“十三五”,电力工业面临供应宽松常态化、电源结构清洁化、电力系统智能化、电力发展国际化、体制机制市场化等一系列新形势、新挑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制订了《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其内容涵盖水电、核电、煤电、气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各类电源和输配电网,重点阐述“十三五”时期我国电力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通过战略性和导向性的思路和办法,对于发展指标尽可能予以量化,对于发展目标给予清晰明确的描述,《规划》是“十三五”电力发展的行动纲领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文件、布局重大电力项目的依据,规划期为2016-2020年。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进行滚动调整。同时,分年度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微调。
二、电力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相关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科技创新,加强国际合作;着力调整电力结构,着力优化电源布局,着力升级配电网,着力增强系统调节能力,着力提高电力系统效率,着力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调整优化,转型升级,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电力工业体系,惠及广大电力用户,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
未来五年电力发展的基本原则是:“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清洁低碳、绿色发展,优化布局、安全发展,智能高效、创新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发展,保障民生、共享发展”。
三、电力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规划》从供应能力、电源结构、电网发展、综合调节能力、节能减排、民生用电保障、科技装备发展、电力体制改革8个方面绘制了电力发展的“十三五”蓝图:
1、供应能力方面。预期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6.8-7.2万亿千瓦时,年均增长3.6-4.8%,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0亿千瓦,年均增长5.5%。人均装机突破1.4千瓦,人均用电量5000千瓦时左右,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城乡电气化水平明显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
2、电源结构方面。按照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的要求,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7亿千瓦左右,比2015年增加2.5亿千瓦左右,占比约39%,提高4个百分点,发电量占比提高到31%;气电装机增加5000万千瓦,达到1.1亿千瓦以上,占比超过5%;煤电装机力争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占比降至约55%。电源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积极发展水电,统筹开发与外送。在坚持生态优先和移民妥善安置前提下,积极开发水电。以重要流域龙头水电站建设为重点,科学开发西南水电资源。坚持干流开发优先、支流保护优先的原则,积极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严格控制中小流域、中小水电开发。到2020年,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4亿千瓦。
第二,大力发展新能源,优化调整开发布局。按照集中开发与分散开发并举、就近消纳为主的原则优化风电布局,统筹开发与市场消纳,有序开发风电光电。2020年,全国风电装机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左右。按照分散开发、就近消纳为主的原则布局光伏电站。2020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万千瓦以上、光热发电500万千瓦。按照存量优先的原则,依托电力外送通道,有序推进“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跨省区消纳4000万千瓦。
第三,安全发展核电,推进沿海核电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国核电投产约3000万千瓦、开工建设3000万千瓦以上,2020年装机达到5800万千瓦。
第四,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大力推进分布式气电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国气电新增投产5000万千瓦,2020年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热电冷多联供1500万千瓦。
第五,加快煤电转型升级,促进清洁有序发展。严格控制煤电规划建设。合理控制煤电基地建设进度,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热电联产和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积极促进煤电转型升级。 “十三五”期间,取消和推迟煤电建设项目1.5亿千瓦以上。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力争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此外,《规划》将鼓励多元化能源利用,因地制宜试点示范。
3、电网发展方面。筹划外送通道,增强资源配置能力。合理布局能源富集地区外送,建设特高压输电和常规输电技术的“西电东送”输电通道,新增规模1.3亿千瓦,达到2.7亿千瓦左右;优化电网结构,提高系统安全水平。电网主网架进一步优化,省间联络线进一步加强。充分论证全国同步电网格局,进一步调整完善区域电网主网架,探索大电网之间的柔性互联,加强区域内省间电网互济能力。严格控制电网建设成本,提高电网运行效率。全国新增500千伏及以上交流线路9.2万公里,变电容量9.2亿千伏安。
升级改造配电网,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加大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力度,基本建成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配电网,适应电力系统智能化要求,全面增强电源与用户双向互动,支持高效智能电力系统建设。
4、综合调节能力方面。加强系统调峰能力建设,提升系统灵活性,从负荷侧、电源侧、电网侧多措并举,充分挖掘现有系统调峰能力,加大调峰电源规划建设力度,优化电力调度运行,大力提高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十三五”期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新增约1700万千瓦,达到4000万千瓦左右。热电联产机组和常规煤电灵活性改造规模分别达到1.33亿千瓦和8600万千瓦左右。
5、节能减排方面。力争淘汰火电落后产能2000万千瓦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煤/千瓦时,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经改造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标煤/千瓦时。电网综合线损率控制在6.5%以内。
6、端能源消费比重,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推进集中供热,逐步替代燃煤小锅炉,积极发展分布式发电,鼓励能源就近高效利用。实现北方大中型以上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率达到60%以上。需要强调的是:“十三五”期间,将利用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契机,全面解决农村电网户均供电容量低、安全隐患多、“低电压”等问题,尤其是乡村及偏远地区供电薄弱问题。同时,实施好光伏扶贫政策,建立长期可靠的项目运营管理机制和扶贫收益分配管理制度,切实实现“精准扶贫、有效扶贫”。另外,因地制宜,结合资源特点,鼓励电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贫困地区建设电力项目,并将贫困地区的电力项目优先纳入电力规划。
7、科技装备发展方面。应用推广一批相对成熟、有市场需求的新技术,尽快实现产业化。试验示范一批有一定积累,但尚未实现规模化生产的适用技术,进一步验证技术路线和经济性。集中攻关一批前景广阔但核心技术受限的关键技术。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积极参与自主创新。《规划》中对大型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技术、光伏系统集成及控制技术、海上智能风电机组推广应用、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多端柔性直流等技术研发应用均有部署。
8、电力体制改革方面。组建相对独立和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建立公平有序的电力市场规则,初步形成功能完善的电力市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一是核定输配电价。2017年底前,完成分电压等级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输配电价,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二是建立健全电力市场体系。建立标准统一的电力市场交易技术支持系统,积极培育合格市场主体,完善交易机制,丰富交易品种。2016年启动东北地区辅助服务市场试点,成熟后全面推广。2018年底前,启动现货交易试点;2020年全面启动现货交易市场,研究风险对冲机制。三是组建相对独立和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四是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2020年前逐步取消优先发电权以外的非调节性发电计划。五是全面推进配售电侧改革。2018年底前完成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培育工作。
此外,在规划中对“十三五”期间,将坚持开放包容、分类施策、合作共赢原则,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重点推进电力装备、技术、标准和工程服务国际合作也作了部署。关于未来五年电力发展的重点任务及重大工程,《规划》中已有详细表述,并通过专栏形式予以明晰,在这里我就不再一一赘述了。
四、规划实施。
《规划》要求,各省(区、市)要将《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列入本地区能源发展规划和电力发展专项规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进度安排和目标考核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各电力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积极有序推进规划项目前期论证,保障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