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易系统中,捆绑式RECs对应的是长期合同交易,交易价格由双边协商、或通过市场竞标确定,可起到稳定可再生能源市场、降低参与者市场风险的作用。非捆绑式RECs对应的是短期合同交易,也即现货市场交易,交易价格由市场报价-交易系统集中撮合的方式生成,反映RECs因绿色电力出力不稳和季节性波动以及可再生能源供需等因素造成的价格波动,目前美国只有少数州有现货交易市场。这两种交易方式可单一或混合存在,在零售市场还未建设起来的情况下,美国公用事业主要依靠长期合同购买捆绑式RECs。
如果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额外成本超过规定的阈值,会面临一定的处罚。罚金带来的收入将被用在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上。
各个地区的资源基础或能源发展偏好不同,为了鼓励某种能源的开发利用或者解决不同资源类型发电成本差价太大的问题,美国采用了证书倍数的办法,比如每购买1MWh电能,风电只能相当于1份证书,而太阳能可以充当5份证书。
RECs都会被分配一个唯一的ID号以确保其不会被重复购售,并由区域追踪系统(trackingsystem)如WREGIS、NARR、ERCOT、M-RETS、PJM-GATS等负责追踪。美国大多数有合规市场的州都会被要求使用这种第三方的追踪系统,由于该系统有较好的操作性,也逐渐被自愿市场纳入使用。
2011年美国的绿色证书追踪系统覆盖区域
在配额制和绿色证书交易机制的有效推行下,美国加州在2011年上调了可再生能源的发电占比目标,规定到2020年33%的电力将由可再生能源提供,此前这一指标是20%,此次调整还同时设立了中间年份的过渡目标,例如2013年底要达到20%,2016年底要达到25%。
启示
之前,时璟丽已经对绿色证书交易机制在我国的落地列出了三点非常有建设性的意见,结合所介绍的美国经验,我们也能得到一些启示。
首先,法律是保证可再生能源配额目标落实的基础。美国的自愿市场给了个人选择使用何种能源的自由,值得学习,但是首先一定要有立法为基础的强制市场及相应的惩罚机制,才能真正督促传统发电企业尽快完成能源转型,承担社会责任。同时,对于可再生能源配额目标的设立,要有一定的调整机制,要根据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情况以及市场的反映情况,适时调整目标,并适当分解目标。
其次,在可再生电价能源补贴由政府主导走向市场主导的过程中,一个相对完善的绿色证书价格体系、交易平台以及监管体系是重要保证。我国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已经在物理电能价格、电力交易以及电力监管上有一些探索和经验,这些本土的建设经验也可以拿来为绿色证书的推广所用。对具体的交易品种、交易方式都要有适合国情的思考,并分步骤启动,美国的绿色证书现货等交易市场也不是一次建成的。
最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最根本的还是要靠降本,绿色电力额外成本过高也不行,我国最终是要过渡到平价上网、不需要补贴的时代,到那时,即便是绿色证书这种市场化的补贴形式也不再需要了,所以对绿色电力的价格要有一个上限的规定和相应的处罚机制。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综合处副处长李鹏在这次风能大会上表示,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行业是靠补贴补起来的,哪怕是最初需要补贴,那也是为了将来不补贴。在我国的政府性补贴尚不能马上退出的情况下,先代之以市场化的补贴形式,首先顺应了我国的市场化改革方向,同时绿色证书的推行能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供可持续的资金支持,以及挖掘电力的环境属性,帮助可再生能源摆脱本地消纳能力有限、外送输电通道建设进度不可控等物理限制,能实实在在地推进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重点由“千瓦”向“千瓦时”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