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为深入推进“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回顾和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以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集约利用能源资源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二五”的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成效
——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增速放缓。2015年全国公共机构约175.52万家,能源消费总量1.83亿吨标准煤,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4.26%,用水总量125.31亿立方米,约占全社会城镇用水总量的16%。“十二五”时期,能源消费总量、用水总量年均增速较“十一五”时期分别下降了1.43、1.58个百分点。
——能源消费结构渐趋优化。2015年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结构:电力占45.37%,原煤占30.86%,其他占23.77%。与2010年相比,电力比重上升了11.07个百分点,原煤下降了17.16个百分点。
——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2015年,全国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370.73千克标准煤/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20.55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用水量25.35立方米/人。与2010年相比,人均综合能耗下降了17.1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了13.88%,人均水耗下降了17.84%。
(二)工作进展
——健全组织管理。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的职能得到强化,大多数地(市)和部分县(区)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日趋顺畅,与教科文卫体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更为密切,基本形成了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节能工作推进机制。
——完善制度标准。国家层面制定修订了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能源审计、监督考核等制度和计量器具配备、办公用房节能改造、示范单位评价以及节约型机关、学校、医院等评价标准;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节能管理制度以及能耗定额、节水型单位建设等评价标准,提高了节能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规范计量统计。持续推进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组织完成85万家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参与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的机构数量由2010年的48.6万家增加到2015年的近75万家。部属高校、卫生计生委属(管)医院能耗统计工作卓有成效。各地区积极推进统计工作信息化和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统计数据质量逐年提高,统计分析水平不断提高,统计工作信息化取得新进展。
——加强监督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将公共机构节能作为对下级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内容。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不断深入,节能执法、节能监察等监管手段得到加强,部分地区将公共机构节能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突出的市县和单位进行了表彰和奖励。
——实施重点工程。“十二五”期间,各地区以建筑及其用能系统、附属设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等为重点领域,累计投入财政资金超过80亿元,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实施了绿色照明、绿色数据中心、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零待机能耗计划、节能和新能源公务用车、燃气灶具改造等重点工程,为实现节能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
——开展试点示范。完成205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部分省(区、市)开展了省级、地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对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的引领带动作用,对全社会节能减排作出了表率。积极推动节水型单位创建,30个省(区、市)出台了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1380家省直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在中央国家机关和8个省(区、市)积极推进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试点。
——开展宣传培训。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节能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宣传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节能减排、生态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各地区采用面授、远程教育等方式,培训节能管理人员190余万人次,节能管理能力得到增强。
(三)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气候环境条件差异较大,公共机构点多线长面广、基础条件各不相同,导致地区之间、各类公共机构之间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不够协调,不同程度地存在与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资源要求不相适应,节能管理监督不到位,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偏低等问题。一是节能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有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不够健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不够顺畅,市、县以下节能管理还比较薄弱。有的地区尚未形成财政支持保障机制。二是市场机制利用不充分,合同能源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化机制在公共机构节能领域的应用不够广泛。三是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的内生动力不足,节能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参与节能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需要提高。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能源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能源资源环境瓶颈依然突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指明了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全面推动能源节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倡导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等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各类公共机构事业发展,特别是教育、医疗、科技和文化等公共服务范围扩大,使能源资源消费需求刚性增长,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十三五”时期节能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形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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