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电和负现金流下的光伏地面电站为何融资频繁?进入牛市以来,由于股市流通性的好转,企业融资和投资的步伐越来越快。带着可再生能源这个充满前景的概念,以建设光伏电站融资的各类企业越来越多,以至于投资者眼花缭乱,应接不暇。那么,光伏发电产业真的能够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回报吗?如果不能,这些上市公司融资的目的何在呢?
一、融资规模超过160亿
根据不完全统计,最近两个月内,爱康科技、江苏旷达、航天机电、联合光伏、江山控股、阳光动力等企业融资额就达到147.42亿元。还有其他未统计的企业,累计以光伏电站建设为名的融资规模超过160亿元。如果全部资金投入光伏电站建设,按照资本金30%的比例计算,可以建设接近8G瓦的光伏电站。
按照多家上市公司的公告宣称,这些资金绝大部分都将投入到西北的光伏地面电站和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的地面电站中去,为投资者勾画了一幅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宏伟蓝图。
二、光伏地面电站运营的实际状况
光伏地面电站大规模的建设始于2011年。那么目前光伏地面电站运营的实际状况如何呢?
1、2012年前投产的电站运转良好,补贴基本到位
凡是2012年以前投产的电站,由于政策及时,补贴到位时间最长为180天,所以都进入了良性循环。除限电以外,这些电站目前其他方面运转正常。
2、2013年以后投产的电站举步艰难
到目前为止,绝大多数2013年投产的电站尚未拿到第一笔补贴,而更多的2014年投产的电站甚至连补贴目录都没有进入,也就是说,是否有补贴都无法确认?
这同时意味着,2015年投产的电站到2017年的这个时候,是拿不到占电站收入三分之二的补贴收入的。这将给光伏电站运行的前两年带来巨大困难。
3、限电
除了补贴风险之外,限电越来越成为地面电站的更大危险。本月以来,原来发电情况非常好的青海格尔木,限电比例非常之高,多数时间限电70%以上。使得光伏发电企业损失惨重。而内蒙更是以政府文件规定了限电6%成为常态。至于甘肃,新疆的限电情况也是行业内有目共睹的。
限电的风险使得光伏发电企业原来设计的财务收益面临严重考验。也使得投资回报根本得不到保障。
4、负现金流
基于补贴严重滞后和限电的现状,2013年投产后的光伏地面电站除非完全不使用财务杠杆,全部采用自有资金以外,电站的资金状况都将是负现金流。这意味着,如果要偿还银行贷款或者融资费用,企业还要自掏腰包,保证光伏地面电站在补贴到位之前能够生存下去。这说明,投资光伏地面电站在三年内无法得到收益,还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包袱。
5、竞价上网
5月底,光伏限电最厉害的甘肃省进行了光伏地面电站竞价上网。虽然最终电价下降仅仅为0.02元。但是此头一开,意味着地面光伏的标杆电价进入不可控状态,地面电站的财务模型电价预测将无所适从。其不确定比起限电和补贴滞后更为严重。
三、上市公司光伏地面电站频繁融资的真正意图
综上所述,目前投资光伏地面电站其实面临着企业无法把控的投资风险。那么面对如此风险的投资,为什么上市公司还要频繁融资呢?笔者建议投资者要谨慎对待部分上市企业可能存在的以下现象:
1、炒股
很多企业基于牛市不炒股,对不起自己的想法,不管不顾之前自己是做什么产业?有什么专业资源?只要能够在股市上把股价拉高,股市套利就行。因此,在绝大多数投资者对可再生能源尚不了解的情况下,高调宣称自己进入光伏发电行业,以期拉高股价,方便套利。
2、圈钱
同样的基于牛市不圈钱,对不起自己的想法,在流通性如此之好的情况下,利用好概念把大量现金拿回来,然后拥钱自重的企业不在少数。圈钱回来之后,至于宣布的项目是否投资?反正到时候说项目不赚钱,所以放弃转投其他项目的理由多得是,监管层也是无可奈何。
3、降低企业负债率
在以上两个目的达到之后,大量资金进入上市公司,将大大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使得企业信用更好,从而利用银行贷款的条件更便利,为企业进一步融资创造条件。
4、套取银行配套资金
即使是项目在前几年的现金流为负数,但是由于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支持,从股市融到资本金之后,由银行配套贷款,得到更多的流动资金也是企业融资的重要目的。对于非光伏专业投资企业来说,在不了解光伏发电金融特点的时候,很容易产生从银行套取建设资金,然后资本金挪作他用的想法。这在实际操作中更将加剧项目投资的巨大风险。
5、变相销售公司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光伏电站的上游设备和施工企业开始进入下游发电产业。本来这种做法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自身产业或者产品无法吸引到投资的时候,建设光伏电站不仅能够消化公司产能,还能吸引大量投资,此类企业的融资目的需要高度警惕。
四、监管层应严格审查上市公司筹集资金的最终用途
在经济发展的大潮中,我们不能反对企业为转型发展到股市融资,但是我们同时也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建议有关机构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光伏地面电站融资的企业进行监管。
1、审查募资真实项目的存在性
在企业公告融资的光伏地面电站项目中,事实上绝大多数项目还处于备忘录阶段。这些项目的建设也许连省级路条都没有拿到,何况进入建设期?因此,建议监管机构对此类融资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征询。征询项目所在地的实际立项进展情况,针对尚未列入省级建设规划的项目应该停止融资。
2、监管募资资金的使用去向
除审查项目真实性以外,监管募集资金的去向更为重要。牛市期间,由于股市套利机会增多,不无可能募资以后投入股市,哄抬股价。对于最终无法真正投入项目的资金,应责令由投资者选择是否退还或者赎回?
3、审计募资项目的最终建成情况
鉴于很多企业为消化自身产能而建设的项目,监管机构应聘请专业电站检测企业对电站建设的质量和造价进行审计,以防止募资企业通过电站建设套取银行贷款和变相转移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