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中国统一碳市场规模或达万亿
2013年7试点省份共消费能源7.82亿吨标煤,占全国能源消费的18.75%。根据7省份2014年分配碳配额总量12.51亿吨二氧化碳,我们预计全国市场碳配额将达到60亿吨左右,为欧盟2014年碳配额总量20.4亿吨的的3倍。
我们推算全国未来碳交易市场总体规模如下:
(1)首批规模: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国内政策和履约处处长蒋兆理2014年表示,全国碳交易市场的首批行业企业将覆盖电力、冶金、有色、建材、化工5个传统制造业和航空服务业,由年排放量大于2.6万吨的企业构成,首批及碳市场排放量可能涉及30亿至吨至40亿吨。
为目前,试点的平均换手率为1%-5%。蒋兆理说,如果仅考虑现货,交易额预计可达达12亿元至80亿元;如果进一步考虑期货,,交易额将大幅增加,活跃性也将大幅提升,交易金额将达600亿元至4000亿元的,期货市场成交额最高能够占到总交易额的98%。。同时,蒋兆理说,因为目前的计算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估算的差距比较大。我们预计未来全国统一碳市场准入门槛为年消费一万吨标准煤至以上,碳配额提升至60亿吨左右。
(2))未来规模:欧盟每年分配的碳配额20亿吨左右,2005-2013年,欧盟配额交由易由0.94亿吨攀升至87亿吨,换手率由4.09%提升至417%。
预计未来的我国碳配额是欧盟的3,倍,到预计高峰时我国碳配额成交量可达到260亿吨以上。以目前最低碳价30元/吨计算,未来我国碳市场成交金额达到8000亿元以上;以欧盟最高碳价120元/吨计算,未来我国碳市场成交金额有望达到3万亿元人民币。欧盟市场已经较为成熟,预计我国碳市场运行初期活跃度或弱于欧盟市场,未来我国碳市场成交额有望达到万亿元。
从CER到到CCER,中国减排量市场开启
3.1CER市场:由辉煌跌至谷底
2002年我国签订第一个CER项目-内蒙古自治区辉腾锡勒风电场项目;2005年后,受欧盟等市场需求推动,我国CER项目发展迅速。截至2015年年10月,联合国总计注册册CER项目7678个,我国3764个,占比49%;已签发CER项目总计2845,我国1464个,占比51.46%。
分省份看,我国已签发CER项目中,内蒙古、云南、四川、甘肃占比较高,其中内蒙古近年来风电项目发展较快,云南、四川、甘肃水电项目充足,在CER项目申请中具天然优势,预计未来这种趋势仍将保持。
分行业来看,累计已签发CER项目中,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项目数和估计年减排比量分别占比81.2%和和48.6%,源于近年来光伏和风电产业的持续推广。其他如节能和提高能效以及甲烷回收也有一定发展。
2013年以后,中国签发的的CER项目急剧减少,主要源于:1)欧盟碳交易市场受实体经济下滑影响需求大幅减少,国际上CER签发过量导致供给过剩;2)CER价格急剧跌落,由10欧以上跌至0.1欧/吨以下;3)欧盟2013年后将不再接受中国、印度等新兴国家批准的CER项目的减排量指标。
2013年,国内碳市场试点开始运行,CER项目开始逐渐转向申请CCER(中国自愿减排量)。
3.2接力CER,CCER市场大幕开启
3.2.1CCER项目介绍
CCER指根据适用方法学开发、具额外性、且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开发出的自愿减排量。
CCER类似CER,充分利用了清洁发展机制的管理体制和方法。区别在于:1)市场不同。CCER用于国内,CER用于国外市场;2)签发机构。CCER签发流程均在国内,签发机构为发改委,CER签发机构为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
3.2.2CCER逐步开放交易,助力碳市场发展
2012年6月,我国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减排交易提上日程。此后,CCER交易发展进入加速期,2013年公布备案交易机构、审定核证机构和多个方法学,自愿减排信息平台上线。2015年3月,国内首单CCER交易于广州碳排放交易所完成,上海宝碳和项目业主甘肃新安风力发电厂完成20万吨自愿减排量交易。
CCER的签发经过一系列严格程序,具较强公信力,CCER纳入全国碳交易体系将有力助推全国统一碳市场发展。
(1)CCER定量标准化,有力消除行业和地区差异性,发改委公布的自愿减排方法学已涵盖所有联合国CDM方法学涉及领域;
(2)CCER交易促进碳市场价格发现机制。标准化自愿减排方法学下,CCER市场价格更能反映项目减排成本并被各方接受。CCER纳入碳交易体系后,一定程度上可对碳配额形成替代,影响碳配额成本,进而促进碳市场价格发现机制;
(3)CCER为碳衍生品良好载体。基于CCER标准化、开发周期短、减排量计入周期长的特点,CCER可作为未来全国市场碳衍生品开发的排头兵,促进碳市场繁荣发展。
根据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数据,国内自自2014年年11月发改委首次公布已备案减排量,目前已备案减排量项目数达82个,已备案减排量已达2100万吨。包括沼气回收、废能利用、天然气或热电联产、瓦斯回收、林业碳汇、生物质发电供热、光伏、水电和风电,其中达风电、水电、沼气回收项目最多,分别达36、20和和12个。
3.2.3CCER交易机制
CCER交易为碳配额交易有力补充,但CCER准入量需合理设计。过度放开CCER进入会碳配额市场造成冲击,削弱配额有效性、降低企业减内生排动力;过少则无法充分利用CCER对碳市场的促进作用。
各试点均对碳市场CCER准入进行了一定限制,维护碳交易市场平稳发展,同时亦给未来统一碳市场带来借鉴意义。
目前各试点CCER准入限制集中在三方面:准入比例、准入地域限制和准入类型。各地准入比例分5%和和10%两档;项目地域一般规定本地CCER项目最低占比;准入类型方面,除上海外,各地均排除部分水电项目。
根据各试点CCER限制比例,结合配额分配量,假定覆盖企业排放与配额分配量差别不大,我们测算了各试点CCER市场最大潜在需求量。7个试点年最大潜在需求量总达计达1.12亿吨,但未来实际需求量仍会受配额供给与需求的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