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乌兰察布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优选评分标准
一、技术先进性评价(20分)
(一)光伏组件评价,应以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15分)
1.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6.8%<17.1%,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3分。(3分)
2.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7.1%<17.4%,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6分。(6分)
3.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7.4%<17.7%,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9分。(9分)
4.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7.7%<18%,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12分。(12分)
5.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8%,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15分。(15分)
6.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6%或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衰减率>20%减10分。(-10分)
(二)逆变器先进性评价,应以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可以多选。(5分)
1.逆变器具备零电压穿越功能,同时具备保护逆变器自身不受损坏的功能。提供产品现场低电压穿越(包括零电压)和频率扰动测试报告;(1分)
2.逆变器最大转化效率不低于99%,中国效率不低于98.2%;(1分)
3.集中式逆变器启动电压不高于480V,组串式逆变器启动电压不高于200V;(1分)
4.集中式逆变器的防护等级不低于国家IP55防护等级,组串式逆变器的防护等级不低于国家IP65防护等级,出具第三方权威机构的等级证书;(2分)
5.项目采用的逆变器不具备以上任何一项先进性内容减5分。(-5分)
二、上网电价评价(20分)
(一)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0.01元,得1分;(1分)
(二)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0.02元,得3分;(3分)
(三)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0.03元,得6分;(6分)
(四)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0.04元,得10分;(10分)
(五)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0.05元,得15分;(15分)
(六)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幅度超过0.05元以上,每降低0.01元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20分。(20分)
三、企业贡献评价(25分)
(一)新引进或已完成投资对地方经济和就业具有带动作用的项目(电力项目除外),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及以上或安排当地就业500人及以上。(25分)
(二)新引进或已完成投资对地方经济和就业具有带动作用的项目(电力项目除外),固定资产投资≥5<10亿元或安排当地就业≥300<500人。(20分)
(三)新引进或已完成投资对地方经济和就业具有带动作用的项目(电力项目除外),固定资产投资≥2<5亿元或安排当地就业≥100<300人。(15分)
(四)新引进投资采用国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的项目(电力项目除外)。(10分)
(五)光伏发电项目结合的设施农业、牧业项目对当地扶贫和就业拉动效果良好,或是直接参与扶贫和社会公益事业。(10分)第(四)、(五)项可以多选,最高得分不超过25分。企业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投资开发协议、项目简介、专利证书等必要证明材料。
四、消纳能力评价(5分)
1.项目所在旗县全社会用电量本年度上半年增长率≥5%<10%。(3分)
2.项目所在旗县全社会用电量本年度上半年增长率≥10%。(5分)
五、项目进展情况评价(30分)
(一)前期进展情况评价,可以多选。(15分)
1.取得市级及以上(扩权强县试点旗县除外)地质灾害、未压覆矿、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环评、节能、水保批复文件,每项得2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0分。(10分)
2.办理完毕土地征用、租用相关手续。(5分)
(二)工程进展情况评价,可以多选(15分)
1.综合楼、办公楼或光伏项目配套工程(如大棚、圈舍、房屋等)开工建设。(7分)
2.开闭站、升压站或外送线路建成且具备接入容量。(8分)需要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批复文件、土地使用协议、设备采购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等必要证明材料。
六、减分评价上报材料弄虚作假的项目,减30分。
备注:由于普通光伏电站建设指标规模较少,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