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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志鹏:“十三五”时期光伏行业发展有四大目标

发表于:2016-08-05 15:13:47     作者:尹也泽 来源:能见APP

 

梁志鹏为“十三五”时期光伏行业发展提出四点目标:

第一,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应用。“十二五”时期,地面集中电站和分布式电站都得到显著发展,但分布式规模远远不及地面电站。在分布式发展较好的地区,困扰行业的限电问题很容易得到解决。与地面电站相比,分布式电站可以让更多人从中受益,光伏发电在广泛应用方面最有活力。

第二,大力发展领跑者计划。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6年度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指标中,领跑者计划规模550万千瓦。去年大同领跑者基地建设后,大家都认识到,通过这一计划的实施,可以为先进企业、先进技术带来市场,应当继续推广。

第三,大力推进光伏扶贫。光伏扶贫将产业应用和脱贫结合起来,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新的活力。光伏扶贫的目标是让我国200万贫困户每年每户增收人民币3000元,持续20年,这也将为行业带来2000万千瓦的市场。

第四,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这是一项综合性任务,既包括国家的技术研发体系,需要加大有关投入,也包括先进企业,需要不断增加技术研发投入,强化技术研发力量,拿出最优质产品。这是中国光伏产业界应该承担的责任。

梁志鹏指出,要通过创新的方式实现产业发展。目前,分布式光伏市场化的机制还不是很完善,在交易方面依然采用老的结算模式。他认为,分布式发电上网可以借助电改的推进,由“电网按照上网电价结算”转变为“给电网公司交过网费”的新模式,希望在“十三五”时期,随着市场放开,创造出更有利的市场机制。

梁志鹏表示,光伏发电对金融的依赖非常强,发展也容易受到金融的制约。当前我国光伏企业融资成本比国外高,条件也更为苛刻。虽然整体环境已经有所改善,但还有很大的创新空间,需要加强产融结合。

在我国中东部地区,土地资源不像西部那样充足。梁志鹏指出,中东部更需要“光伏+”的模式,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等多种方式,对土地进行综合利用。他强调,“光伏+”的新模式不能对农业、林业等产业造成损害,而是要带来更好的效益,多产融合,取得共赢的发展局面。

针对上述目标和问题,梁志鹏给出了五点建议措施。一是要建立和实施可再生能源目标引导机制,加强考核。二是要实施好配额制以及可再生能源绿色消费,给市场主体提出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要求,鼓励先进的、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自愿消费可再生能源电力,解决消纳和补贴不足问题。三是要建立行业监测体系,将不协调的政策制约量化,进行限制。四是完善质量监督体系,要达到国际标准,用数据监测和评价为质量监督服务。五是建立市场竞争机制,推行“领跑者计划”那样以竞争为主的项目资源分配机制。

梁志鹏最后强调,未来五到十年,光伏技术将取得巨大进步,光伏产业将进入到技术水平和应用快速上升、成本和价格快速下降的通道。只要确定任务目标,确定创新驱动的路线,一定能够在新的征程上完成所有任务,成为最强劲的推进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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