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分 招标步骤
一、登陆中利腾晖公司网站:
www.talesun.com 点击新闻页面查看公告;
二、领取标书:请发邮件至中利腾晖总裁办邮箱(president.office@talesun.com)索取招标文件;
三、 投标企业按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标书要求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截标时间:2016年8月8日14:00;
四、中标:公司按时进行商务开标并进行二次议价,将以电话/邮件形式通知中标单位。
五、应标:中标单位应当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返还),截止时间以中标通知为准(未缴纳保证金的中标单位视为弃标)。如果应标后,因中标单位单方面原因弃标者将没收保证金。
收款人: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熟沙家浜支行
银行账号:521201040008868
六、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如有违反招投标纪律的,一经查实立即没收投标保证金。
七、考察:招标方对中标方的现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
八、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利腾晖招投标纪律
为确保本次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纪律:
1.所有参与投标、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严律自律,并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
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干扰评标人员的评标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探和搜集评标情况。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利益。
3.严谨投标人与评标人员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到评标人员的房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正常联络及有关文件、资料的传递,应按会议要求通过会务组进行。
4.严谨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代表各自所在单位,没有向各自所在单位汇报评标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6.所有的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及各种评标资料等,只限于在评审会议室使用,不得外带,不得复制,评标会议结束后一律统一上交,统一保管,不得私自带走。
7.评标人员在评标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评标地点,未经批准擅自离开评标地点的,视为自动退出评标工作。
8.任何评标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向外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情况、有关推荐中标单位的情况及其他与评标相关的情况。发生泄密或资料遗失等问题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评标委员会通讯工具由监督组统一保管。
以上纪律请各方人员认真遵守,如发现有违反招标投标法律的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理,监督组将受理本次招投标有关的举报投诉,投诉电话:0512-82355888 转法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