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伏对美国“自行拆除贸易壁垒”的幻想终究还是破灭了。
日前,美国方面相继对外宣布了其对华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作出的“双反”(反倾销、反补贴)行政复审终裁结果,据《证券日报》记者整理,其中除英利、天合、比亚迪等约19家企业被确认单独反倾销税率为6.12%-12.19%(江苏永能、晶澳调查期无可审查交易)外,其他所有中国出口商均被裁定适用238.95%的反倾销普遍税率。(此后美方又补充披露称,撤销晶科、英利两家的反倾销行政复审,维持原判).
而在反补贴行政复审终裁中,美国方面称,根据利益相关方对于初裁结果提交的意见,将晶澳、天合、尚德的反补贴税率被由初裁时的19.62%,调整为了最终的19.2%。
整体来看,相对2014年底,美国对华晶体硅光伏电池“二次双反”认定的倾销、补贴幅度(终裁倾销幅度26.71%-165.04%;补贴幅度27.64%-49.79%),此番行政复审的结果似乎更令中国光伏企业尴尬。
但所幸,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结果的披露,让中国光伏企业认清了美国多晶硅企业的嘴脸。
就在2015年底,美国知名多晶硅企业REC总裁Tore Torvund还曾出口不逊:“尽管中美就光伏电池板贸易的谈判已有了巨大进展,但倘若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解决措施来协调两国的多晶硅贸易,那么,这场‘贸易战’便不会结束。”言外之意,不让REC的多晶硅卖到中国,中国的光伏电池板就休想卖到美国。
“梳理下近期的很多信息,人们不难看出,美国多晶硅企业提出希望中美光伏和多晶硅同时相互让步的主张,完全是因为美国多晶硅出口中国受阻而想出来的单方面方案。美国方面不会因为多晶硅企业的诉求放弃对光伏的庇护。也就是说,中国多晶硅企业坚持不妥协的选择,是非常正确的。”某业界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
以REC为代表的美国企业
欲迫使中方让步
根据相关报道,在此番美国方面披露的对华晶体硅光伏电池反倾销、反补贴行政复审终裁中,天合(含分别的关联公司)的反倾销幅度为6.12%;江苏永能和上海晶澳在调查期内无可审查交易;包括比亚迪在内的15家涉案企业的单独税率为8.52%;除晶科、英利维持原判外,包括6家未能证明其单独税率地位的涉案企业在内的中国出口商均适用238.95%中国普遍税率。与此同时,晶澳、天合、尚德的反补贴税率被最终裁定为19.2%。
这一终裁基于2015年2月4日,美国对华晶体硅光伏电池发起的双反行政复审调查,调查期为2013年12月1日-2014年11月30日。
“即便如今,这一行政复审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影响仍然不小。”上述业界人士认为,“不过,总体上中国企业通过国内市场、新兴市场,还有到东南亚设厂等多条腿走路,面对这一裁决,比以往还是从容多了。”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下半年,业界传闻,中国光伏企业正与美方磋商,其内容大致是中国方面在对美多晶硅反倾销中做出让步,以促成美方在对华光伏产品双反中做出让步。
2014年1月20日,经过翔实的调查,我国商务部实施了“对美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53.3%-57%反倾销税”的贸易救济措施。
也正因为此,总部在挪威,产业却设于美国的知名多晶硅企业REC总裁Tore Torvund才发表了上述言论。且Tore Torvund认定,“REC被无辜地卷入了中美这场激烈的光伏贸易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