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光伏小康(扶贫)工程”建设模式。
对于建设模式,笔者认为“因地制宜”这成语,非常恰当,贴合实际。从大模式上来分,目前有两大类:一是集中式扶贫光伏电站,一是分布式光伏系统。
对于集中式扶贫光伏电站,可利用扶贫村的荒坡荒地、沿海滩涂、鱼塘水面、农业大棚等上方建设。这里的股权和收益权由集体支配,扶贫户共享电站收益,产权归集体所有。
对于分布式光伏系统。是以扶贫对象的屋顶、庭院为建设地点,股权和收益为贫困户所有。
其次,电网企业下达军令状,杜绝“并网难,补贴拖欠”这类问题。
在西部出现“弃光、限电、补贴拖欠”的怪像,对于“光伏小康工程”如何避免?许多地方政府都让电网企业立了军令状:“优先给光伏小康工程电站并网”、“足额及时划拨发电补贴”、“做好光伏小康工程的指导服务工作”等,有了这几条军令状,我想“光伏小康工程”在后期的推动中,大家普遍关心的“补贴、并网”问题将不再是绊脚石。
之前在一些新闻报道中经常可以看到:某居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被强拆;某农民违规使用林地,电站责令拆除等。
万一此类问题,再出现怎么办?
第四、解决此类办法是督促职能部门协同、合力推动。
涉及林地、屋顶、荒地等管辖的政府职能部门有:国土资源、林业部门、城管等。当涉及争议或者擦边球问题上,多地政府要求主管部门积极帮助解决问题,对于光伏小康工程,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而不是从中设阻。
第五、此类“光伏小康工程”资金谁出?
很多读者关心的问题是资金问题,目前我们了解到有以下几种:当地财政与贫苦户共同投资的模式;用户通过扶贫小额贷款,省财政贴息的形式;金融机构开辟绿色光伏通道,以信用贷款,光伏股权质押、产权质押等,用户分期还款形式;社会爱心捐助形式;企业、政府、用户三方均摊形式等。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不管是“光伏扶贫”,还是“光伏小康工程”,目的都是让贫困户脱贫致富,达到小康的生活。但是,这个过程是一条漫长之路,整个举措的推动离不开国家的主导与推动,离不开主管部门的相互协作与配合,离不开资金的支持,离不开光伏企业的参与,只有处理好这些问题,扶贫之路才能顺利进行,老百姓才能通过扶贫而脱贫,地方政府才能实现从不断“输血”的扶贫模式,到贫困户自我“造血”的模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