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
以解决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为工作目标,全县拟通过光伏扶贫脱贫总人口28231户、95532人,分布在224个(村、场、居)。
本批光伏扶贫实现脱贫人口28231户、95532人,拟建设户用系统1个、容量0.05MWp,投资425万元;村级电站49个、容量28.62MWp,投资2.29亿元;集中式电站10个、容量112.04Mwp,投资8.96亿元。总容量141.16MWp,总投资11.3亿元。
二、项目信息及建设条件
根据林资发〔2015〕153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一、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含同类型国家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天然林保护工程区以及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为禁止建设区域。其他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地形破碎区域,为限制建设区域。
二、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
三、对于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应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林光互补”模式光伏电站要确保使用的宜林地不改变林地性质。
经我局现场勘查,满足国家林业局153号文件精神,我县主要分布在华坛山镇彭家坞村、毛村村;石狮乡黄岭村;应家乡石门村;五府山镇甘溪村;茶亭镇松坪村;尊桥乡恩山村;田墩镇七峰村等七个镇(乡)村,建设规模63亩,涉及扶贫农户数458户。
扶贫部门根据本县适宜采用光伏扶贫进行脱贫的贫困户分布,明确拟采用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脱贫的贫困户名单;县光伏扶贫小组组织县国土局等部门协助光伏企业落实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拟建场址土地性质和使用手续;县电力局配合落实电站的接入条件。
原标题:江西上饶县林业产业光伏扶贫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