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仔细想想,以上列举的做法中,有哪一样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
而其中一些明显违反市场经济原则的做法,还被堂而皇之的列入了地方政府的法规文件中。
诚然,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资源禀赋差异较大,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出台差别化的管理政策,确有必要。但是,这种差别化管理的目的,显然不应该是为外地企业的进入构建地方市场门槛。
市场经济的基本要义,是要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且可自由投资的市场环境。这也正是本届政府“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改革的基本方向和主旨。
可是,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对光伏行业的许多管理方法,显然都有悖于这一基本改革精神。作为国内国际化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光伏行业所面对的市场环境尚且如此,又惶论其余呢。
从这个角度来讲,此次欧盟的态度,更应该被我们当作一次很好的警示。
正如欧美对中国光伏业的“双反”不符合市场规则而我们要据理力争一样,面对自身违背市场规则的行为,我们更应该不予容忍。
孟子曰: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如果我们对自身如此赤裸裸的背离市场原则的做法都能忍让,又凭什么去指责欧美通过“双反”屡屡对我设置贸易壁垒呢?
不要管别人有什么企图,更靠谱的做法是,反思自身,然后,先从打破国内地方市场壁垒开始,去自我改善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