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5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 《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国家每年安排专门的建设规模组织建设“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引导光伏技术进步和成本及电价下降。有关部门提出基地的技术指标、建设规范、运行管理及信息监测、评价等要求。各地区可结合采煤(矿)沉陷区生态治理、设施农业、渔业养殖、工业废气地、废弃油田等综合利用工程,以具备一定规模、场址相对集中、电力消纳条件好且可统一实施建设为前提开展基地规划。基地原则上以市为单位,规划容量不小于50万千瓦,基地内的光伏电站项目通过竞争方式配置。
自2015年大同光伏领跑者基地1GW项目启动以来,光伏领跑者项目成为我国各界同仁关注的焦点,也成为地方政府推崇的重点。
据了解,国家能源局或将于近期批准一些光伏领跑基地项目。以下是小编梳理的2015年大同光伏领跑者基地1GW项目投资主体的一些情况,供参考:
1、投资商注册资金在5 亿元及以上;
2、投资商需持有运营一定规模的光伏电站(中国投资商可计入国外光伏业绩,外国投资商应为国内业绩);光伏行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拟投资新技术、新模式示范的,可适当降低业绩要求;山西省属总资产超过1000 亿元的能源企业可适当降低业绩要求;
3、投资商必须在大同当地成立全资项目公司作为项目主体,负责光伏电站设计、建设、运营、维护;
4、投资商应承诺在25 年电站寿命结束之时,自行或委托其他机构拆除电站内所有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除当地政府认为可以不拆除的部分;
5、投资商承诺除集团内部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外,投资商在获得开发权之日起至项目投入商业运行5年,期间不得进行股权转让,集团内部全资子公司的股权转让应得到大同市政府的许可;
6、投资商承诺按照基地技术标准、质量与考核要求建设光伏电站;
7、在满足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择优双向选择企业和项目。选优流程为:报名→评优→企业选择项目→市政府批准并签署开发协议。
山西大同一期1G项目共有56 家企业向大同市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项目基地办递交了投标文件,角逐“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2015年1GW 规划中950MW 项目权,其中,有23 家企业竞标100MW 项目权,有33家企业竞标50MW 项目权,最终中标100MW 的有7 家,50MW 的有5 家。
具体中标企业,一、“领跑者”计划10万千瓦项目: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联合光伏(常州)投资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塔山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领跑者计划+新技术、新模式示范”5万千瓦项目:晶科电力有限公司、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下面是目前媒体上曝料将要获批的部分光伏领跑者基地。
一、山西阳泉市光伏基地总规划装机容量2200兆瓦。二、山东济宁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示范基地规划方案总装机容量1000MW。三、山东泰安新泰规划2GW领跑者基地。四、内蒙古包头1GW项目。五、安徽两淮地区规划水面光伏发电装机总量3.2GW。六、江苏徐州沛县1.1GW光伏领跑者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