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商务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已收到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四家中国企业的申请书,请求维持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的反倾销措施。
按照商务部2015年10月9日发布的公告,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的反倾销措施将于明天(4月30日)到期,在收到申请后,将对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以此决定是否延续还是终止反倾销措施。
曾经闹的沸沸扬扬的光伏反倾销,因商务部的这一纸公告再度成为了热点。对欧反倾销措施会不会继续?又该如何看待这一场持续数年的光伏贸易战?
反倾销:谁伤害了谁?
“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对中国的倾销行为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在申请书中,四家企业如此向商务部陈情!
提交申请的这四家公司分别是: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中,江苏中能硅业是香港上市公司保利协鑫全资控股的高纯多晶硅生产企业,大全新能源是由鸿立国际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2010年在美上市。
对于这四家申请人,商务部表示他们符合规定,有资格代表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提出申请,且相关证据符合期终复审立案要求。故此,商务部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本次调查自2016年5月1日起开始,于2017年4月30日前结束。商务部将采用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方式向有关利害关系方了解情况,进行调查。如果复查的结果能确认欧洲公司存在倾销,商务部将延续反倾销措施。
目前来看,中国的反倾销措施很可能会继续。有中资企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抱怨,此前的对欧多晶硅“双反”措施没用。值得关注的是,3月份从我国由德国进口的多晶硅数量也创出新高,达到4054吨,环比大增75.5%,占总进口量的29.2%。
而欧盟方面,对中国的“伤害”早已经延期。在去年年底欧盟委员会就已经宣布,对自2013年起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产品征收的反倾销税延期,审查申请者欧洲光伏制造商协会(EU ProSun)认为:中国竞争者“没有遵守国际贸易与竞争的基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