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光伏扶贫工作由县发改局、扶贫办牵头负责,县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供电公司、投资公司等单位为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具体负责解决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各乡镇具体负责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督促各村及农户做好光伏电站项目建设。
(二)明确工作责任。确定县投资公司为业主单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取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光伏项目施工单位和光伏产品以及建后技术管理服务机构,切实抓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确保贫困村和贫困户按时脱贫,长期受益。
(三)加强督办检查。县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对光伏扶贫项目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后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团风县2016年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贫困村名单
原标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团风县2016年光伏产业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