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化VS外需
与此次通知一同下发的,还有国家能源局确定的202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比重指标。
更进一步来看,在所有省份中,需要承担的最高比例为13%,具体省份则包括宁夏、甘肃、新疆、内蒙古、西藏以及东北三省,次一级的比例则是10%,包括华北几个省份以及陕西、云南、海南等省份,最低的比例则是上海、江西以及重庆等几个省份的5%,浙江、江苏等确定的指标则为7%.
此次确定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标,直接的利好是将刺激当地对可再生能源的需求,并尽而带动对西北省份的光伏电站的电力消纳。
数据显示,近几年,电力外送是新能源消纳的主要通道之一。2014年,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跨区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跨区跨省外送电量,全年达1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0%。
数据还显示,受雾霾天气增多等影响,一些地区对于电力外送的需求正在增加。
国网华中分部披露的数据显示,2015年1-11月,华中电网除全额消纳本网新能源外,还消纳西北新能源55亿千瓦时(减少燃煤18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51万吨)。
此外,开创性地开展了跨区新能源发电权交易,2015年华中电网与西北电网完成新能源发电权交易电量2亿千瓦时。
与之类似的还有华东地区。
不过,数据同时也显示,受上述地区本地所投资的新能源增加的影响,其对外地的新能源的电力消纳将不可避免的会受到影响。
以国家电网华东分部为例,截至2015年11月,其新能源并网装机容量合计1221.31万千瓦,占总装机的4.53%;累计发电量161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1.54%。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368.75万千瓦,新增219万千瓦,同比增长141.29%,累计发电量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2.86%。
除了整体的电力消纳增加外,对于新能源企业的另一个利好,则是传统火电企业将会增加对现有新能源项目的收购需求。
国家能源局还表示,将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交易机制,各发电企业可以通过证书交易完成非水可再生能源占比目标的要求。
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是各供(售)电企业完成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指标情况的核算凭证。国家能源局会同其他有关部门依托全国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登记及交易平台,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经营者(含个人)按照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核发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作为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确认,以及所发电量来源于可再生能源的属性证明。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可通过证书交易平台按照市场机制进行交易。
数据显示,根据全国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的要求,2020年,除专门的非化石能源生产企业外,各发电企业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应达到全部发电量的9%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