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国家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和适应国家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需要,进一步发挥甘肃新能源资源优势,有效促进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探索符合甘肃实际的新能源消纳途径和渠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5〕2554 号),特制订本试点方案。
一、甘肃可再生能源消纳现状
(一)甘肃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
2015 年,甘肃统调发电装机达到 4188 万千瓦,其中火电 1661万千瓦,水电 696 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 2682 万千瓦,占全省发电装机容量的 58%。其中,风电装机 1247 万千瓦,光伏装机 581 万千瓦。光电装机居全国首位,风电装机位于全国第二,甘肃新能源在全国地位重要。
2015 年全省统调发电量 1016 亿千瓦时,其中火电 562 亿千瓦时,水电 268 亿千瓦时,风电 127 亿千瓦时,光电 59 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 44.7%。甘肃省河西走廊新能源基地是全国新能源基地之一,新能源开发建设规模大、速度快。2015 年与 2010 年相比,新能源装机增长近 11 倍,净增 1674 万千瓦;发电增长近 9 倍,净增 165 亿千瓦时。同期甘肃省总装机规模增长 167%,发电增长 40%。
(二)消纳可再生能源已采取的措施
甘肃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优势,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配套装备产业,在可再生能源消纳方面进行了主动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一是支持先进高载能产业参与直购电试点。为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甘肃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先进高载能产业纳入直购电范围,有力地促进了电力特别是新能源的消纳;
二是实行发电权替代。支持并组织新能源置换火电自备电厂发电,先后组织可再生能源置换兰州铝厂、酒钢公司等自备电厂发电,完成替代电量 13.7亿千瓦时;
三是千方百计扩大可再生能源外送,近三年来累计外送电量 130 亿千瓦时;
四是开展可再生能源与集中式电采暖企业直接交易,一个采暖期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 428 万千瓦时。
(三)甘肃消纳可再生能源存在的突出问题
甘肃因地制宜,努力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就地消纳和大力外送,但仍存在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省内用电市场供大于求,可再生能源消纳不足。省内用电负荷增长较慢,装机负荷比已超过 3:1,富余发电能力 600 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装机增长迅速,截止 2015年底,风电装机同比增长 24%,光电装机同比增长 18%,可再生能源消纳空间相对不足;
二是电网外送通道不畅,可再生能源外送受限。目前,甘肃省尚未建成专用特高压电力外送电网通道,特别是河西新能源富集区网架相对薄弱,新能源电力外送能力有限;
三是新能源大而不强问题突出。2015 年,风电弃风率近 39%;光电弃光率 30%。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与发展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二、扩大消纳的基本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思路
充分利用甘肃省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机遇,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精神和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立足甘肃可再生能源迅速发展的实际,围绕促进可再生能源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以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为核心,以河西地区消纳为重点,通过充分增加用电负荷、市场化交易、示范项目带动、政策支持等措施,努力扩大消纳渠道,促进甘肃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增加负荷。努力挖掘本地和自身潜力,促进有效增加用电负荷,把调结构与消纳可再生能源有机结合起来。
二是突出互利共赢。消纳可再生能源要注重发电和用电、可再生能源和其它电源等多方面的利益调整,形成健康、持续、多赢局面。
三是突出安全有序。以电网安全为前提,促进电力电量平衡,有序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三)近期目标
通过直接交易和培育、引进电能替代市场,促进甘肃可再生能源消纳,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十三五”期间,力争可再生能源出力达到合理水平。
一、甘肃可再生能源消纳现状
(一)甘肃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
2015 年,甘肃统调发电装机达到 4188 万千瓦,其中火电 1661万千瓦,水电 696 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 2682 万千瓦,占全省发电装机容量的 58%。其中,风电装机 1247 万千瓦,光伏装机 581 万千瓦。光电装机居全国首位,风电装机位于全国第二,甘肃新能源在全国地位重要。
2015 年全省统调发电量 1016 亿千瓦时,其中火电 562 亿千瓦时,水电 268 亿千瓦时,风电 127 亿千瓦时,光电 59 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 44.7%。甘肃省河西走廊新能源基地是全国新能源基地之一,新能源开发建设规模大、速度快。2015 年与 2010 年相比,新能源装机增长近 11 倍,净增 1674 万千瓦;发电增长近 9 倍,净增 165 亿千瓦时。同期甘肃省总装机规模增长 167%,发电增长 40%。
(二)消纳可再生能源已采取的措施
甘肃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优势,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配套装备产业,在可再生能源消纳方面进行了主动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一是支持先进高载能产业参与直购电试点。为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甘肃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先进高载能产业纳入直购电范围,有力地促进了电力特别是新能源的消纳;
二是实行发电权替代。支持并组织新能源置换火电自备电厂发电,先后组织可再生能源置换兰州铝厂、酒钢公司等自备电厂发电,完成替代电量 13.7亿千瓦时;
三是千方百计扩大可再生能源外送,近三年来累计外送电量 130 亿千瓦时;
四是开展可再生能源与集中式电采暖企业直接交易,一个采暖期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 428 万千瓦时。
(三)甘肃消纳可再生能源存在的突出问题
甘肃因地制宜,努力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就地消纳和大力外送,但仍存在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省内用电市场供大于求,可再生能源消纳不足。省内用电负荷增长较慢,装机负荷比已超过 3:1,富余发电能力 600 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装机增长迅速,截止 2015年底,风电装机同比增长 24%,光电装机同比增长 18%,可再生能源消纳空间相对不足;
二是电网外送通道不畅,可再生能源外送受限。目前,甘肃省尚未建成专用特高压电力外送电网通道,特别是河西新能源富集区网架相对薄弱,新能源电力外送能力有限;
三是新能源大而不强问题突出。2015 年,风电弃风率近 39%;光电弃光率 30%。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与发展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二、扩大消纳的基本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思路
充分利用甘肃省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机遇,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精神和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立足甘肃可再生能源迅速发展的实际,围绕促进可再生能源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以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为核心,以河西地区消纳为重点,通过充分增加用电负荷、市场化交易、示范项目带动、政策支持等措施,努力扩大消纳渠道,促进甘肃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增加负荷。努力挖掘本地和自身潜力,促进有效增加用电负荷,把调结构与消纳可再生能源有机结合起来。
二是突出互利共赢。消纳可再生能源要注重发电和用电、可再生能源和其它电源等多方面的利益调整,形成健康、持续、多赢局面。
三是突出安全有序。以电网安全为前提,促进电力电量平衡,有序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三)近期目标
通过直接交易和培育、引进电能替代市场,促进甘肃可再生能源消纳,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十三五”期间,力争可再生能源出力达到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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