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日益蓬勃的今天,提到太阳能的发展,人们会不由自主的想到德国。德国作为世界上太阳能起步最早的国家,也是产业规模发展极其迅速的代表,德国太阳能行业的发展路径、先进的技术、产业政策等,都成为了其他国家纷纷研究和效仿的对象,其中也不乏近几年来太阳能行业发展迅猛的中国。
德国联邦与经济能源部的表述就是德国的能源供应一年比一年更加“绿色”,可再生能源比例逐年上升。2013年,可再生能源在德国发电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为24%,2014年这一数字是25.8%。去年,这一数字更是达到了30%。德国政府更是表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提供整个电力消费的40%-45%,到了2035年,这一数字将达到55%-60%。
这一数字对于正在弃核中的德国来说,是非常关键的。2015年,核电在德国整个电力供应中比例是14.1%,未来随着核电厂的关闭,这一部分电力供应也将被可再生能源所替代。
毫无疑问,德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值得注意的是,虽然2015年可再生能源在德国发展依然强劲,而将几种类型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进行对比发现,在2015年,德国可再生能源中离岸风电增速最快,发电比例从去年的0.2%增长到1.3%,陆上风电从8.9%增长到12%,而太阳能发电从5.8%增长到5.9%。
作为一个发展太阳能产业最为成功的国家,德国太阳能产业在2015年的表现差强人意。据统计,2015年,德国光伏新增装机约为1.3GW,大约占到全球新增装机的2%。在2014年修改的德国《可再生能源法》中指出,德国联邦政府给2015年设定的光伏新增装机目标是2.5GW。1.3GW远远低于政府目标。
而事实上,为了达到2050年减排目标,到2050年德国太阳能累计装机达到200GW,而相应的每年新增装机应该是4-5GW。与此同时,老旧的太阳能系统也将达到服役期,将逐渐被替代,这也就意味着未来每年德国光伏新增光伏装机应该要达到6-7GW,才能达成政府2050年的发展目标。
在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光伏领域人士表示,德国在过去这些年间光伏产业取得了辉煌成就,高额的补贴给政府以及消费者都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高额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费增加了消费者的电费负担,政府正在控制光伏发展的规模。
“德国光伏产业发展逐渐向计划经济转变了。”上述人士称。
变动的政策
在上述业内人士看来,造成去年德国光伏产业增速下降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联邦政府对于政策调整。2014年8月,经过多方博弈,德国《可再生能源法》(2014版)终于完成法律修订程序,已于2014年8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由于此次修订幅度很大,在发展思路和原则上有比较大的调整,2014版《可再生能源法》也被称为《可再生能源法》2.0版。
在新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法》中可以看到,法案给出了FIT补贴的容量上限:陆上风电每年为2.5GW、光伏每年为2.5GW、离岸风电每年为6.5GW,生物质能为每年1GW,此政策一直到2020年。由此可以看出,政府正在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规模进行控制。
另外一个较大的调整是,原有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对可再生能源以固定电价进行全额收购20年。并且此前法律规定,项目业主每个月可以有一次选择权,可以选择享受国家规定的固定上网电价,也可以选择直接参与市场竞争,在此基础上再享受一定额度的补贴。
而在新出台的《可再生能源法》中则引入市场机制,即实行强制的直接销售。这些直接销售首先适用于超过500KW的可再生能源电厂,从2016年起,适用250KW规模以上的电厂,到2017年100KW以上规模的电厂都将实行市场竞价销售模式。
此外,新的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后,德国也将对太阳能自发自用的发电商征收可再生能源附加。此前,并未对自发自用用户征收附加费,因而在德国境内能源合作社以及区域能源供应兴起。在新的《可再生能源》法案中规定,所有大于10KW的发电用户都将支付可再生能源附加,目前此一附加为每千瓦小時6.3欧分。
减免优惠的范围限定为电费成本占生产成本比重极高的用电密集型企业,这些企业必须是处于严酷国际竞争中,要保证他们的竞争力及工作岗位不受到威胁。
毫无疑问,新修改的《可再生能源法》给太阳能发展泼上了冷水。德国太阳能协会BSW-Solar的通讯和市场总监DavidWedepohl表示,两个主要的政策层面的改变造成该国上网电价补贴的增量递减,其有效扼杀地面安装部分,以及最近对光伏电力的自发自用征收附加费,这一直作为对于寻求投资于光伏以抵消不断上涨的能源账单的企业的威慑。
政策的调整是造成2015年太阳能光伏装机走低的直接原因。“一方面是补贴的降低,另一方面在中欧光伏组件贸易中,为了保护德国本土的光伏产品,政府对中欧光伏组件进口价格协议进行了规定,每瓦价格不能低于53欧分。中国光伏组件价格最低限价,也降低了在德国光伏投资的经济性。”上述光伏人士对《能源》杂志记者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