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4月5日发布《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2020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较好的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进行。
具体将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光伏扶贫模式因地制宜
今年3月两会期间,多名来自光伏企业的代表委员针对光伏扶贫提出建议。能源局也连续发文推进光伏扶贫,3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16年定点扶贫与对口支援工作要点的邀请》,1月份发布《关于加快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从各地实践看,光伏发电扶贫主要有四种类型。首先是户用光伏发电扶贫,利用贫困户屋顶或院落空地建设3-5千瓦的发电系统,产权和收益均归贫困户所有。其次是村级光伏电站扶贫,以村集体为建设主体,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建设100-300千瓦的小型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由村集体、贫困户按比例分配,其中贫困户的收益占比在60%以上。
《意见》明确,采取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5千瓦左右,采取集中式光伏电站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25千瓦左右。
业内测算,如果按200万户、户均最低5千瓦计算,将总共装机1000万千瓦,再按目前每瓦电需综合投入10元计算,大概可带来1000亿元的市场需求。
此外还包括光伏大棚扶贫,利用农业大棚等现代农业设施建设的光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和贫困户共有。光伏地面电站扶贫,利用荒山荒坡建设10MW以上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企业捐赠一部分股权,股权收益分配给贫困户。
光伏扶贫进行较早的安徽省扶贫办副主任陈先德称,光伏扶贫被外界理解得复杂了,其实就像家电下乡,在农村建光伏电站而已,资金由投资方考虑,收益归贫困户。
《意见》特别提出,要因地制宜选择光伏扶贫建设模式和建设场址,具体要考虑扶贫对象数量、分布及光伏发电建设条件,保障扶贫对象每年获得稳定收益。
光伏扶贫电站将采用资产收益扶贫的制度安排,保障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依据资源情况,中东部土地资源缺乏地区,可以村级光伏电站为主(含户用),西部和中部土地资源丰富的地区,可建设适度规模集中式光伏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