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能源局《关于推进太阳能光伏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
《意见》指出,云南不再发展纯地面光伏电站,未来发展重点主要在光伏农(林、牧、渔)业、光伏提水、光伏制冷(脱水、保鲜)、光伏制热(烘干、食品加工)、户用光伏扶贫,以及城市、工业园区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领域。
《意见》强调,云南光伏电站建设要坚决避让环境敏感区域。这些地方包括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域、拥有特殊生态环境及特有物种区域、鸟类通道、自然保护区、湿地、风景名胜区、民俗保护区等。
《意见》提出,云南光伏电站建设应优先选择具备就近接入电网有利条件、负荷集中的滇中、滇东及滇南地区。同时,大力支持在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开展光伏扶贫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