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学分析认为,银行、投资者对光伏行业是有误解的,认为光伏是个高污染、高能耗、产能过剩的行业,银行贷款时也会比较谨慎,不愿意给光伏行业贷款。所以要对光伏行业多做一些宣传,让金融机构理解光伏行业不是高污染的,所发的电力也是清洁的,而且整个能耗在发电2年内就能回本,即在25年的发电期,有二十多年都是净赚的利润期。随着经济的发展,有一些新的融资模式也已出现,所以在业务上光伏电站企业也适应市场需求,及时创新。
“现在普遍融资成本过高,融资渠道单一确实是阻碍光伏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问题。”史利民认为。他还建议,首先,希望按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信贷给光伏企业绿色信贷,提供优惠的贷款支持;其次,希望创新融资模式,鼓励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牵头成立光伏产业专项投资基金,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再次,鼓励探索电站资产证券化,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等许多新型光伏项目的融资模式。靠组合拳来解决光伏行业融资困境,但是最重要的是国家在政策方针上要给予引导,对绿色能源给予绿色信贷的支持。
针对光伏行业一直以来的拖欠补贴“难题”,李振国认为,拖欠补贴对整个行业影响很深,希望政府能尽快落实补贴。
史利民则表示,最近相关部门已经在积极解决了。目前最重要的拖欠问题在于可再生能源发展资金主要是由可再生能源附加和财政专项资金组成的,但是两者的增收、拨付和监管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政府机构,因此在可再生能源附加增收不能满足补贴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就会造成一定的矛盾,而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申报和审批流程也比较繁琐,一般要用一年到三年,补贴拖欠周期太长,这都是补贴资金存在缺口造成的。虽然,现在增收有所增加但是还不足以支持可再生能源大规模的发展。
史利民还希望,在源头上一是要上调可再生能源附加度电的增收的额度,以支持大规模光伏或可再生能源应用;其次应该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增收范围,比方增收居民用电,因为促进绿色电力发展是每个人都应该负的责任;三是把原来支持火电的增收拿一部分来支持绿色电力。在补贴审批的流程上进一步简化,以后实现实时对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监控和补贴。
王勃华也建议,解决补贴缺口需要多部门协同合作,多管齐下。重点在于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和简化发放手续,同时可与绿色证书政策相结合。
从弃光方面来看,2015年全年全国累计光伏发电量392亿千瓦时,弃光电量约80亿千瓦时,弃光率约为20%,在甘肃一些地区则达到31%。目前严重的弃光问题已经极大影响了光伏发电产业的积极健康发展。
受访的业内专家还建议,可以借鉴美国光伏融资思路,将光伏电站视为金融产品,可借助融资租赁、与信托产业基金合资、定增等方式快速做大规模,同时随着行业配套政策的完善,通过资产证券化实现更加快速扩张;弃光方面,可以加强输电通道和配电网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外送,扩大消纳范围,尝试建设更多储能电站解决弃光问题。
另外,在“光伏领跑者”计划的引导下,我国光伏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将进一步加快,随之而来的将是产品价格的持续下降,到时将会抵消电价下调和限电带来的影响。 “十三五”期间,我国光伏产业虽然面临各种发展困境,但随着国家支持光伏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以及国内光伏市场的不断完善成熟,影响光伏产业发展的各种困境或将一一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