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时大家都看不懂,后来国家投入6000亿元推出五年扶贫攻坚计划,地方政府利用光伏扶贫的驱动力就变得特别强烈。”丁文磊告诉记者,因为国家政策支持,而且能够治理贫困,同时又节能减排,地方政府开始积极与企业接洽。
“这些项目面对的客户群体是农村老百姓,虽然企业赚钱天经地义,但不能只顾赚钱,最重要的是做好产品质量,让百姓真正受惠才行。”丁文磊认为,做光伏扶贫项目的企业应该有起码的公德心,要把好事做到实处,“不然麻烦少不了”。
尽管这并不是一门容易赚大钱的生意,但企业仍有不少收获。除了扩大产品应用市场,由于光伏扶贫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益性,利于光伏企业争取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
“当地政府在推动光伏扶贫项目时,会给企业一定比例的地面电站配额,也就是常说的‘路条’。”丁文磊告诉记者,一些企业就是为了拿到“路条”而做光伏扶贫,“这种现象很普遍”。
红炜则认为,无论企业的动机如何,只要能够切实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同时又利于企业自身,“这种双赢,何乐而不为呢?”
不过,虽然得到政府与企业的合力推动,光伏扶贫项目却依然面临多重困境。
最大的困难是资金。光伏扶贫的初始建设投入较大。以3KW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为例,每户的一次性投入在3万元左右,假设给一个自然村50户安装,总投入约150万元,其中贫困户负担40万元左右,存在较大资金缺口。
通常每个地方到户的扶贫资金仅6000-8000元,其余75%左右需要银行融资,而目前一般银行贷款的办理手续繁、周期长、利息高,导致部分光伏扶贫工作开展不达预期。
李河君建议,银监会指导金融机构出台光伏扶贫金融政策,由承建企业统一对接金融机构,解决资金缺口问题。陈康平则建议明确银行体系每年的光伏扶贫金额指标,且要求按15年甚至更长期年限、2%-3%的年利率给予支持,从而保证扶贫工作的有效覆盖。
傅军则建议采取扶贫小额贴息贷款、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运营等方式,以财政支持为主、社会参与为辅、以村带户自筹部分资金为补充,推动光伏产业扶贫规模化发展。
农村电网承受力欠缺则是另一大现实瓶颈。按照国家电网规定,光伏装机不能超过并网点变压器总容量的30%。农村变压器容量普遍在200-300KW,按此计算一个村的装机容量仅为几十兆瓦,无法满足光伏扶贫规模的需求,而目前电网改造的手续繁琐,需要层层审批,一般需要到省一级电力部门。
陈康平建议,一方面根据不同地区的用电负荷特点,灵活放宽光伏装机占并网点变压器的容量比例,另一方面相关部门简化电网改造审批手续,针对光伏扶贫地区,加快改造进度,必要时采取企业代建、电力部门支付的方式,彻底打通光伏扶贫的电力出口。
更让政府头疼的是,光伏在农村普及程度不高,部分承接光伏扶贫项目的中小企业实力和服务网络有所欠缺,分布式光伏项目在未来20-25年的运维期内,售后服务可能得不到保障。
为此,李河君建议国务院扶贫办选择一批有实力、有经验、有社会责任感的大型光伏企业,以行政区划为单位,统一规划管理,统一包干实施,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后期运维。
此外,部分地区还出现了低价承接光伏扶贫项目的现象,难以保证项目质量、国家扶贫资金效益和贫困户收益等问题,均使得光伏扶贫项目的推进面临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