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林洋能源(601222)公告称通过控股股东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电子”)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已每股26元至36元的价格区间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股份,规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公告显示,本次公告前,华虹电子及其持有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共持有林洋能源无限售流通A 股股份19,950.1923万股,占本林洋能源股份总数的49.07%。
2015年7月10日,林洋能源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57),控股股东华虹电子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自2015 年7 月10 日起)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000 元。2015年9月16日,林洋能源公告了《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81),自2015年9月2日至9月15日,华虹电子先后两次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001,923股,占股本总额的0.25%,增持金额为25,016,537.50元。截止2015年9月16日,控股股东华虹电子已完成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81)中的增持承诺。
林洋能源表示,本次增持计划系基于控股股东对林洋能源基本面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基于林洋能源股价未能合理反应公司投资价值而做出的投资决策,目的在于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种类为林洋能源无限售流通A 股股份。增资所需资金由控股股东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