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解决企业和银行的期限错配的问题:对银行来说,平均的负债期限为6个月,所以要求银行大量的投放中长期的绿色信贷是不现实的。如果银行可以发3年、5年、7年乃至10年的绿色债券的话,将解决期限错配的问题,明显提升银行对中长期项目绿色信贷的能力。同样,企业也有也有自己的期限错配问题:如果企业只能从银行融资,往往融得的资金是1至2年期的,但是企业想做的项目可能是10至15年的,企业就要面临再融资的风险。
3.未来绿色债的融资成本将比普通债更低:更低的成本一方面要靠市场操作,另一方面要靠体制机制的安排:未来将进一步推动从税收、贴息、担保等角度为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提供更多降低融资成本的方法。
4.为投资者提供新的资产类别:在欧洲有很多“绿色金主”要求投资绿色的债券、股票、指数或者基金。如果未来中国既能吸引国际上的绿色投资者,又能培育国内的绿色投资者,那么一方面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另一方面为投资者降低投资风险和满足投资偏好。
马骏认为:“从人民银行发的绿色金融债的公告具体来看,目前已经有一定的激励机制,简化了审批流程,并在资金用途方面也提供了一些便利,例如募集资金闲置期间,发行人可以将募集资金投资于非金融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以及具有良好信用等级和市场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另外绿色债券可以用来做抵押或者质押,向央行取得再贷款。未来还需要研究和再探索更多的激励机制,来支持绿色债券持续的发债。“
节能服务、电动车、可再生能源都在本次绿债支持项目目录中
在绿色金融债券公告发布的同一天,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了《绿色债券项目支持目录(2015年版)》。目录共纳入了6大类(一级分类)和31小类(二级分类)环境效益显著项目和相关解释说明和界定条件。“我们需要通过制定目录对绿色债券有基本的定义,否则可能会出现所谓“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那些不是绿色的企业或者项目以绿色的名义来发债,最终导致真正绿色的企业和银行不愿到这个市场来做融资。“马骏介绍说。
目录概况
而本次公告与目录发布仅为绿债发行的第一步,“不久的将来相关机构会推出非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的指导性意见,将会有企业加入到发债的行列中。“马骏在会上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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