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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农业蓝海:掣肘之下光伏创新何在?

发表于:2015-12-15    

经过实践检验,采用组件宽度1米,空隙宽度1.5米~2米的间隔布局,对下部农作物的光照基本没有构成任何实质性影响。在温度较高、日照过强的地区,该类系统的运行更有助植物生长,提高土地原有亩产量。

诸多特征助推跨界应用

目前农业光伏的几个特征:

新兴科技产业。现代农业+光伏发电,且光伏运行过程中能够满足农业对光照的适时需求。

一体化产业。农业与光伏存在充分的结合,农业种植(养殖)+光伏发电。

多重效益。发电、农业、生态改善多功能并举。

节约土地。立体使用土地,成本较低。

综合投资低,收益最大化。

新产业,不再是仅仅以农民为主体的运营,而是加入了大量工商企业家群体与互联网技术、信息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新能源、现代农业多学科、多领域的高度融合。

高投入,大产出。

资本市场化运营,农业产业化,大量工商业资本投入,大量工商业人才转型进入。

虽然农业光伏的理论基于大田作物的生产机理,但作为一个政策研究,已经具备综合性、多学科、跨领域的特征,具备巨大的研究价值,需要更为广泛的研究、实践和推广。我国城市的高度集中,高密度建筑,已经很难为光伏发电这种优质的清洁能源、分布式能源提供落脚之处,但广阔的城郊接合部、蔬菜基地、养殖基地、荒滩水面为这样一种能源提供了可能。

作为政策研究的范畴,我们建议将农业光伏的范畴扩大到以下领域:设施农业中的大棚改造、菌菇种植、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牧光互补、地质灾害土壤治理改造、新农村建设、光伏扶贫等诸多跨界领域。

农光互补遇六大问题掣肘

目前我国大量以光伏发电站为核心的所谓农光互补项目,是对农业光伏的曲解和误读,近3年已经建成的大量农光互补项目暴露出以下几个突出的问题:

一是光伏发电占用土地后并没有恢复耕种,是目前光伏农业、农光互补项目的普遍现象。

二是基于光伏发电技术平台的设计,对农业的忽视,对光伏电站下方土地是否再次进入农业生产几乎不考虑,致使项目建成后土地难以再进行大规模耕种。

三是土地降级使用,原本较好类似基本农田的土地,安装光伏设备后,基本无法再恢复耕种,简单种草绿化使用,土地利用率低下。

四是许多企业申报光伏项目时承诺进行配套设施农业建设,可项目一旦批复或建成后,却只做光伏。这类现象在西南地区不断涌现,导致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过程中对光伏发电项目视同鸡肋。

五是清洁能源的施工过程不清洁,大量现场浇筑混凝土,破坏原有生态、恶化土质,造成水土流失、土地沙化。

六是过度设计,多年后土地复耕难度极大。光伏阵列支架基础按建筑标准设计,设计过度,笔者多次看到阵列基础埋深达到数米深度,内配钢筋混凝土,复耕难度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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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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