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光伏应用端而言,具有决定因素的标杆电价,正有望进入“新常态”时代。
最近有信息显示,相关决策部门正在酝酿对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进行调整,其中的主论调为,在“十三五”期间,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的标杆上网电价,将随着发展规模逐年下调。
具体而言,光伏发电一类资源区将从2015年的0.9元下调到2020年的0.72元,累计降幅20%;三类风资源区从2015年的1元下调到2020年的0.9元,累计降幅10%。
纵观近几年的现状,对于是否要下调电价补贴,尤其是在制造业成本逐年下降的情况下,一直都颇多争论。反对下调的意见主要认为,在部分地区限电仍然较为严重的情形下,标杆电价的下调可能会拉低电站的投资收益,进而影响到投资者的热情。
不过,尽管发展光伏已经被提升到了保增长、惠民生以及结构转型的多重高度,但其背后不得不面对的尴尬现实是,作为电价补贴资金来源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却一直处于寅吃卯粮的处境,这直接导致补贴拖欠成为了“新常态。”
有数据显示,受可再生能源附加费不足、补贴发放程序冗杂等影响,15家光伏电站营运商总的补贴拖欠额度已超过100亿元。
基于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能够借此次光伏标杆电价调整之机,将之前的补贴欠账能够一并尽快还清,并由此使电价补贴的发放步入正轨,那么,对于光伏行业的长远发展而言,不失为一个大大的利好。
此外,补贴环节的理顺,对于电站的融资、制造业的成本控制等,都将提供一个良好的、稳定的信号。
下调幅度超预期?
对于喊了几年的电价补贴下调而言,这次是真的狼来了?
最近,业内流传的信息显示,国家发改委已经下发了《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并已经召开座谈会研究调整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
《讨论稿》的主旨论调为,在“十三五”期间,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的标杆上网电价,将随着发展规模逐年下调,以实现《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风力发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的目标。
具体来看,《讨论稿》提出的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具体调整为:一类资源区价格从现行的0.9元/千瓦时,逐年下调为0.85元/千瓦时、0.82元/千瓦时、0.79元/千瓦时、0.76元/千瓦时和0.72元/千瓦时;二类资源区价格从现行的0.95元/千瓦时,逐年下调为0.92元/千瓦时、0.89元/千瓦时、0.86元/千瓦时、0.83元/千瓦时和0.8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从现价1元/千瓦时,逐年下调为0.98元/千瓦时、0.96元/千瓦时、0.94元/千瓦时、0.92元/千瓦时到0.9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