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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政府不当干预如何影响光伏产业?

发表于:2015-11-26 00:04:00    

光伏产业的发展看,一方面,政府补贴采用事前补贴、一刀切等方式,扭曲了企业的投资行为,诱使企业为获取补贴而投资亏损项目或低技术门槛项目,形成过剩产能。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对企业的创新激励和事后监督,政府补贴等优惠政策破坏了创新环境,使得企业偏好于成本低、风险小、收益快的低附加值产品,并带来企业的盲目扩张,造成企业间无序竞争和产能过剩在光伏产业内部,下游产业对投资额要求相对较高、生产周期相对较长,最需要政府补贴予以扶持。然而,在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合谋下,进人门槛较低、技术水平相对落后、见效较快的上游环节和中游环节获得政府补贴反而更多。上游环节中,多晶硅生产技术较为复杂,研发周期相对较长,需要政府补贴支持其开展技术创新和研发设计。然而,流向上游的政府补贴大多投向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研发周期相对较短、进人门槛相对较低的单晶硅企业,造成多晶硅依赖进口、单晶硅大量过剩的现象。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政府补贴主要流向了技术门槛较低的产能投资领域,打破了行业发展规律,加快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低端盲目扩张速度,扭曲了市场选择机制,加重了产业发展初期的过度进人现象。根据上述分析,本文提出:

论断1:政府补贴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产能过剩的形成具有正向推动作用。

3、土地价格扭曲与产能过剩

土地不仅是企业基本的生产要素之一,也是政府进行干预的重要筹码。土地干预的主体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寻找中央政府土地政策的漏洞,扭曲土地使用价格,进行过度干预。楚建群等通过测算北京、成都两地政府出让工业用地的长期收益后发现,工业用地给地方政府带来的综合收益是住宅用地的两倍多。由此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具有强烈的动机对工业用地进行干预。政府利用土地进行补贴往往又是通过压低土地价格以吸引企业投资建厂的形式实现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引起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土地产权模糊”是低价供地的关键所在,政府以低成本获取土地,再以低地价甚至零地价出让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内的企业,使得企业自有资本过低、经营成本下降、风险外部化,导致大量低效率产能投资上线,从而出现产能过剩。在中国现阶段规定强制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的背景下,地方政府依然能够打着“协议出让土地”的幌子对部分土地以低地价甚至零地价出让。协议出让的土地价格往往低于成本价,更是与市场价格相背离。

企业在产能投资中付出的土地成本并不是沉没成本,当项目退出经营后,该土地可以远高于购买价的市场价格转让,这又构成了企业的一部分投资收益。因此,企业有动机以扩大生产规模的名义增加土地资产,获得投机套利的机会。中央政府提出科学发展观后,地方政府在传统工业用地价格扭曲程度上有所收敛,尤其是对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传统产业,用地审批较为严格,用地价格相对合理。然而,对于符合中央政策意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而言,审批环节相对宽松,用地价格十分优惠,价格扭曲程度较高。光伏产业的下游环节主要涉及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的设计、建设、安装和户外光伏电站工程与光伏发电,用地多为戈壁荒滩,政府干预程度相对较轻。光伏产业的上游和中游环节需要投资建厂,现有的光伏产业园区主要涉及上游和中游环节。因而,相对而言,土地价格扭曲对光伏产业的上游和中游#节的影响较大。截至2011年,中国已有30个光伏产业园区,其中一些企业占用大量土地,建设“花园式”工厂,造成土地资源的长期闲置浪费。这种低成本的大规模扩张导致产业布局雷同、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且没有增加实质性的有效产出,进一步降低了产能利用率。黄健柏等M利用工业企业和城市地价数据证实,政府低价提供工业用地造成了对辖区企业的实质性补贴效应,并且企业新增土地资产越多,这种价格扭曲对企业过度投资的影响越明显。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

论断2:工业用地价格的负向扭曲加剧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能过剩。

  论断3:企业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土地资产对产能过剩具有正向影响作用。

4、金融支持水平与产能过剩

除了上文所说的土地之外,资金对于一个企业的成立和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这也使得政府能够利用金融机构实施干预,扶持政府“满意”的本地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金融支持的主体包括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一方面中央政府鼓励政策性银行将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利用中央政府的政策导向干预银行贷款行为,使资金流向偏离中央政府的初衷,导致中央政府的干预失效。政府能够干预企业资金来源和企业投资的原因主要有:

①“预算软约束”。“预算软约束”表现在,国有企业在面临亏损或破产时,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财政投资、税收减免等补贴,以维持企业的经营。另外,政府还会通过国有银行间接削弱企业的负债约束。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是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鼓励发展类产业,因而地方政府更有理由通过关系型融资给予其金融支持。

②土地具有融资功能。本文在前文分析中提到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能够低价获得土地投资建厂,而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利用土地作为抵押获取银行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又转嫁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和经营风险,使得企业能够比较容易地增加投资、扩大产能。

③政策性银行的贷款。政策性银行的放贷行为反映了政府实施特定经济政策的意图,在一定业务范围内,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干预手段作用于政策性银行,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融资活动。随着低碳经济热潮的兴起,以新能源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了各级政府的重点发展对象,政策性银行也纷纷加大了对光伏产业的支持力度。这种投资过热局面仅仅增加了光伏装机量,并没有释放国内需求,再次引发了光伏产业大面积的产能过剩。

④资金使用成本较低。中国城乡居民银行储蓄余额过高导致的资金使用价格低,也是企业能轻易扩大产能的原因之一气商业银行具有很强的放贷意愿,而政府又在一定程度上对本地重点企业进行还款担保,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在数量和规模上的扩张行为。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具有优惠政策多、预期利润高的特点,地方政府偏好新兴产业项目,并利用金融手段助推新兴产业发展,造成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能过剩和地区同质化现象。在光伏产业内部,上游和中游环节投资见效快,预期盈利水平高,下游环节光伏发电成本较高、电力产品市场小、投资回收周期长,因而地方政府和银行更青睐于上游和中游环节。根据上述分析,本文提出:

论断4: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水平对产能过剩具有正向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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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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