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11月18日,赛维LDK太阳能有限公司宣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11月17日已受理新余市城东建设投资总公司(“新余城投公司”)及国家电网江西省电力公司赣西供电分公司(“赣西供电公司” 与“新余城投公司”统称为“申请人”)要求赛维LDK(“被申请人”)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旗下四家子公司——江西赛维LDK高科技有限公司、赛维LDK高科技(新余)有限公司、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及江西赛维LDK太阳能多晶硅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向其支付到期借款、代垫工程款总计281,581,675元、及到期应付电费53,473,487元的申请。
2015年11月17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各被申请人的破产重整开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要求,并指定由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成立的清算组为管理人,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徐绍荣为管理人的负责人,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负责破产重整的具体事务。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指示,涉及破产重整四家被申请人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分别于2016年3月1日上午9时、下午15时、2016年3月2日上午9时、下午15时在新余市城北会展中心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听取管理人有关破产重整工作、债权人申报审核、债务人财产状况等情况的报告。
赛维LDK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刘志斌表示:“很遗憾的是,我们去年海外债务重组成功后,又不得不对国内债务进行重整,而国内债务的重整是赛维LDK彻底摆脱困境的唯一现实选择。我们尊重我们的债权人的权利和利益,我们尊重我们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权利和利益;我们尊重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介入,以保护我们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我们将与法院合作为赛维LDK及其利益相关方努力取得一个合理均衡的结果。就赛维LDK管理层而言,我们决心在当前和即将到来的经济环境中继续努力工作,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以迎接我们在国内债务重整过程中的各种挑战,并进一步提升我们公司在光伏行业的声望。在这方面,我们感谢广大的利益相关方对我公司海外和国内债务重整的持续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