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发改委于8月6日召开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推广会,决策在2016年底前成立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共62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通过申请的系统每度电可额外获得人民币0.1元的补贴。
东莞市订定此基金之补助对象与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创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期间,取得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专案,可补助总容量为62MW,申请额满为止,依申请时间排序。此补贴排除“金太阳”与“光电建筑”等专案补助,不可重复申请。
据东莞市发改委人员表示,安装在东莞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按装机容量可享人民币25万元/MW的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人民币200万元。非自有住宅建筑所安装之分布式光伏专案每度电可获人民币0.1元补贴,补贴期限五年;自有住宅专案之度电补贴为人民币0.3元。东莞市将陆续通过更多政策,鼓励民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