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期间的汉能薄膜发电陷入监管与反监管的口水官司中,从而令复牌更具不确定性。今年5月20日,汉能因暴跌而紧急停牌至今。
日前,香港证监会认为汉能在经营上过度依赖母公司汉能控股,从而要求汉能向其提供汉能控股财务报表及实控人李河君个人贷款详情。结果,该项要求被汉能以无法强制相关方提供资料为由拒绝,香港证监会遂勒令汉能停牌。
上述指令是基于证券及期货规则之条例第8(1)条而发出的,汉能称不接受该指令,并将根据证券市场规则第9条授予的权力向香港证监会申诉撤销停牌指令。同时,汉能宣称不排除“寻求司法途径”。
据悉,香港证监会此前曾多次根据第8(1)条勒令上市公司停牌,但鲜有港股公司根据第9条予以反击。实际上,香港证监会与汉能争论的核心在于,汉能是否存在披露重大关联方财务指标的义务?
以A股上市公司为例,中国证监会一般会要求上市公司详尽披露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包括关联销售、大股东占款等数据,相当一部分公司因隐瞒关联方或关联交易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此外,A股公司还会选择性披露重大关联方的财务指标。所谓选择性披露,一是并非所有A股公司都愿意披露控股股东、实控人的财务指标;二是部分公司可能会披露控股股东财务指标,但未必会披露实控人财务指标;三是A股公司一般在增发等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中披露控股股东财务指标。
换言之,严格执行信披制度的A股公司肯定会披露关联交易,但不一定会披露关联方财务数据。例如同一自然人控制多家上市公司的情况在A股极为常见,但投资者并不能完整知悉该自然人的财务状况。在这些A股公司看来,披露实控人的财务状况可能并不是信披义务。
记者从日常采访的实务经验中也了解到,部分公司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不清楚控股股东、实控人的动向及财务状况,更无权利要求控股股东、实控人等关联方披露财务指标。
回到汉能,比照A股公司,汉能须披露与汉能控股甚至李河君的关联交易金额,但是否必须披露汉能控股及李河君的财务状况,则尚无定论。
汉能的复杂之处在于,汉能近年半数以上的营收来自于汉能控股等关联方,个别年份几近100%,汉能控股的财务状况对汉能形成颠覆性影响。在目前的A股中,尚无一家公司存在类似的销售结构,个别公司对关联方较为依赖,但不至于超过90%。
无疑,汉能给监管部门制造了监管难题。记者认为,如此高比例的关联交易,在面对监管部门和公众的质疑时,公开透明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选择性披露部分关联方财务指标或许是增强投资人信心的有效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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