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中证众筹”目前被动形成的“统一平台、分割市场”不利于众筹产品的大规模销售。光伏电站市场的年度融资需求在千亿级别,可目前由于各中介机构对“中证众筹”平台的想法不一,带来的不利结果就是:光伏众筹产品在这个平台通过某家中介机构销售,基本只能依靠这家中介机构自己的销售渠道,难以发挥“中证众筹”多家中介公司共同参与的大平台作用,其结果无法满足光伏电站融资的巨额需求。解决这一障碍的关键,不在制度设计本身,更不在“中证众筹”平台自身,而在中介服务机构无视市场越来越细分和专业化的趋势,一时难改“大而全”的业务思维。相信“绿能宝”的未来销售额会非常巨大,“中证众筹”平台上一家中介服务机构的投资人难以满足需求。
其二,中介机构应当更多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在老红接触的中介服务机构中,他们都以为很懂光伏产业,其实不然,集中表现在还是以传统的风险控制思维来判断光伏电站金融产品。即在无资产抵押的情况下,如果个别光伏电站众筹产品出现利息或本金支付困难怎么办?殊不知如果哪家融资企业出现暂时支付困难,光伏电站本身就是优质资产,并且具有极好的流动性,在当前光伏市场是稀缺资源。至于光伏众筹产品的投资回报不足以吸引投资人问题,相信中国庞大的投资市场中不同投资人的投资偏好是不同的,一个投资人和光伏融资企业都能接受的融资市场一定是存在的。它需要具有突出创新精神和服务意识的中介机构去找到它,一旦找到,必将拥有一个巨大的市场。可现实不这样,每次去中介服务机构,老红清楚地知道给他们带来了一个可能的巨大市场机会,可结果总是感觉好像给他们带来了一个不小的麻烦。试想“绿能宝”销售如此之好,何必要跑到“中证众筹”去看中介服务机构的脸色。
总之,当规范的平台满足不了市场需求的时候,市场需求就会用自己的办法去解决需求。老红以为,面对市场对“绿能宝”的多种质疑,彭晓峰是委屈而难言的。
光伏产业的众筹探讨之旅,是远远走在许多产业的前面的。但是,除了彭晓峰的“绿能宝”硕果仅存之外,包括2014年初“联合光伏”的首开光伏众筹,2015年5月3日“中广核”的众筹“光伏宝”,以及其他大量的行动者,他们或无果而终,或难成规模。原因只有一个:没有一个规范的为光伏电站融资特性定制的网络金融产品和交易平台。
彭晓峰希望规范,所有光伏电站融资者也都希望规范,但是如果规范平台以及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总是高高在上,不能根据光伏电站创新金融的特性满足他们的规模需求,只能迫使他们去寻找“不规范”的投融资行为。而这些行为终将伴随创新金融政策的完善,进行自我完善。
经过在“中证众筹”进行光伏电站投融资创新探讨的半年时间,老红最切肤之痛的体会是:金融创新是一个体系的创新。谈金融产品创新,无论是舶来品还是有中国特色的改进版都不是什么难事,难在意识和体制形成的环境创新。如同吴晓灵近日一个讲话的题目《市场不缺钱缺的是制度和机制》,老红要说:市场不缺少金融创新产品,缺的是创新制度和机制。
光伏电站市场无论是建设期还是持有期,金融属性突出。在成熟市场国家除了众筹,ABS、YieldCo等金融创新产品丰富,需求庞大,交投活跃。在中国即将到来的电力改革时代,在光伏产业完全市场化加速到来的时候,光伏电站的投融资需求超乎想象,投融资产品的创新需求时不我待。
此时老红想起了马云那句话:银行不改变,就改变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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