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省抓紧确定项目清单,连同往年结转在建的光伏电站项目,一并形成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这就意味着,2014年来不及完成的项目指标今年仍然有效。与此同时,为了防止拿到路条之后不动工或者倒卖路条,《通知》还规定了“2014年底前未安排的年度规模指标作废,各地区对符合规模管理的已备案项目要督促开工建设,对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要及时清理。”也就是说,2014年拿到路条但没有开工的今年一律作废。
对于17.8GW是否能完成提出的疑问,郑桂标则笑言,或许可以借鉴德国以降电价来倒逼行业的模式。“假如国家能源局宣布光伏从2016年1月1日起要降电价,这样一来大家肯定一窝蜂抢装,组件就会因供不应求涨价,从而逼迫开发者去想方设法降低成本。如果这样的话,17.8GW肯定能装完。”
为了保证目标完成,此次国家能源局可谓使出了杀手锏,那就是全年内分三个阶段对于已经配置的配额指标实行按月监测、按季调整、年度考核的动态管理机制。简单说来,就是在4月底前对未将新增建设规模落实到具体项目的地区,其规模指标将视情况调剂到落实得比较好的地区;7月底前,对于建设进度快的可以给予追加指标;10月底前,则对年度计划进行考核,并网规模没有达到新增建设规模50%的,下一年的配额就要相应削减。
农业光伏迎利好
《通知》中还明确将鼓励结合生态治理、设施农业、渔业养殖、扶贫开发等合理配置项目,对于光伏试点省区(河北、山西、安徽、宁夏、青海和甘肃)安排专门规模用于光伏扶贫试点县的配套光伏电站建设。协鑫新能源表示,这意味着2015年农业光伏项目迎来利好。
根据3月9日正式发布的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修订稿),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项目将获得35%的初始投资补贴和5年银行全额贴息。为此,协鑫新能源将农业光伏项目列为其2015年重点发展领域。
早在2013年,协鑫就创造了渔光互补模式,并率先在宝应建成了第一个30兆瓦渔光互补电站。协鑫新能源总裁张国新介绍,农光互补、牧光互补和渔光互补等分布式电站开发与地面电站相比,具有竞争相对小、弃光风险小的特点,但是其投资大、回报低。
2014年,协鑫新能源抓们成立了农业公司,结合其对地面电站开发运营的经验,在各省专攻农业光伏项目的开发。“这次的文件明确,加上之前的补贴政策的出台,验证了公司战略的前瞻性。”张国新说。
根据修订稿中的政策,由地方政府对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项目将给予35%的初始投资补贴,对大型地面电站给予20%的初始投资补贴;国家按等比例进行初始投资补贴配置,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项目还贷期为5年,享受银行全额贴息;大型地面电站还贷期10年,享受银行全额贴息。
张国新此前透露,2014年,协鑫新能源已有200兆瓦农光互补、100多兆瓦渔光互补项目开工,分布在内蒙古、宁夏、江苏、海南等地。基于上述政策的利好,2015年协鑫新能源将进一步加大对农业项目的投入,确保年度并网2GW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