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聚春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旺苍县新建太阳能屋顶
光伏电站(装机容量0.21万千瓦),已并入四川电网运行。鉴于该电站属于金太阳示范工程,根据《财政部科技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财建〔2010〕662号)有关规定,该电站所发电量原则上自发自用,富余电量上网电价执行四川电网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环保电价,现行标准为每千瓦时0.4552元),从电站发电上网之日起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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