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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亏高送转疑云密布海润光伏遭遇投资者集体维权

发表于:2015-02-04 00:00:00     来源:中国证券报

索比光伏网讯:记者获悉,因海润光伏股价大幅波动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声称,已向监管部门实名举报海润光伏及其主要股东,并计划集体向相关方索赔以挽回投资损失。

2月3日晚,海润光伏发布公告称,鉴于上交所要求对业绩预亏相关事项作进一步核实,公司申请继续停牌。

据了解,海润光伏主要股东提议推出“高送转”预案,却在公司预告巨亏8亿元之前精准“逃顶”,一系列动作背后疑窦丛生;而股吧提前释放高送转消息、主力强拉涨停板诱多、上市公司连续背书、某机构研报站台等障眼法的存在,令一些股民损失惨重。

资深股民踩“地雷”

“一边推高送转预案,一边大股东大肆减持,最后却出了个巨亏的业绩预告。我感觉自己被骗了。”在深圳炒股票20余年的老股民李生(化名)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近几日海润光伏的表演着实令他大跌眼镜。

1月23日,李生看了海润光伏的高送转公告,便于当日涨停板价位买入90多万元股票。但随之而来的连续阴跌却令李生步步补仓、步步亏损,截至2月2日公司停牌,李生共计亏损40多万元。

在李生看来,这种亏损的节奏并不符合常理。“一般而言,高送转预案的发布意味着上市公司分红,起码企业盈利有所保障。而这家公司却在发布业绩预亏之前还能抛出高送转方案,同时提议高送转方案的主要股东又在股价高位时大幅减持。谁可以保证一系列动作背后没有关联黑幕?”李生表示,在买入海润光伏之前,其也曾多次根据“高送转”消息投资其他股票,仅今年1月份已经获益20%,并非是盲目进场。“像海润光伏这样宣布拟高送转后业绩巨亏的公司实属罕见,其主要股东同时大幅减持的动作更是令人生疑。”

1月22日,海润光伏前三大股东同时向董事会提议,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公司当时表示,此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消息公布后,预案提出者之一的九润管业却进行了密集减持。数据显示,1月27日、28日两个交易日,九润管业通过二级市场和大宗交易系统共抛售约7844万股,按照公布减持价计算,套现达8亿元。1月30日,海润光伏发布业绩预告称,公司2014年度业绩预计亏损8亿元,原因是“受项目进度及政策制约影响”。自“高送转”预案发布以来,公司股价1月24日最高摸至10.45元,随后大幅下跌,停牌前报收8.33元,股价跌幅高达20%。

更令“李生们”感到揪心的是,在业绩预告这枚利空炸弹到来之前,一些来自研究机构、民间贴吧以及公司官方的积极信号,令中小投资者并未意识到此番“高送转”背后隐藏的风险。1月27日,针对上交所有关为何发布“高送转”的问询,海润光伏回复称,“股东考虑到公司2014年实际经营状况而提议高送转。”“公司回复表现出对未来业绩信心,让很多人继续跟进买入或者选择继续持有。”有投资者指出,早在1月23日之前,股吧已有帖子多次明确提到海润光伏将要推出“高送转”方案。此外,某券商早在去年12月发布的深度调研报告也预计海润光伏四季度业绩或迎来爆发,对其盈利预测表示乐观。“1月23日预案发布当天,主力凶猛将股价打上了涨停板。按照盈利预期和高送转利好推算,股价至少还会有几个涨停板。很多人因此追涨买入,结果全部被深套进去。”

维权需等监管结论

2月3日晚间,海润光伏发布公告称,鉴于上交所要求对业绩预亏相关事项作进一步核实,公司申请继续停牌。

有业内人士指出,抢在业绩预亏公告之前,海润光伏主要股东一边抛出高送转预案一边大幅减持的行为,是否涉嫌操纵股价?其提出高送转预案的理由解释是否存在虚假陈述?上述疑问不仅需要上市公司主动澄清并做好信息披露,同时更需要监管部门进行深入调查。

据了解,海润光伏事件在市场上已经掀起轩然大波,并牵连一众投资者。据不完全统计,仅李生所在的投资者维权群,已有213名投资者受到损失,损失金额普遍达到8%至16%,若在1月23日或24日高位接盘,则亏损比例超过20%以上,亏损总额或达到5亿元左右。

有投资者反映,当前遭受损失的散户维权非常困难,公司仍未采取主动措施与股民进行联络。“公司电话、邮箱等方式都联系不上,股民维权声音无法传递到公司高层,且在网站和贴吧发布的维权帖子也遭到删除,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联系律师,等待海润光伏事件立案后来做进一步申诉。”

据了解,目前投资者的主要诉求是:一方面,希望监管层能够彻查此事,依法惩处内幕消息泄密者并没收不当收益,未来据此进行索赔诉讼;另一方面,希望限制三大股东减持,要求减持股东回购股票,或者保证高送转预案通过提振股价等。

“海润光伏现处于停牌问询调查阶段,只有在证监会出具监管处罚决定之后,法院才能够就此事的相关索赔诉讼进行立案。这是前置条件,现在还无法确定是否会进行立案。”跟踪海润光伏投资者维权的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金焰律师表示,海润光伏事件中的确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违规嫌疑,目前主要有几个方面的疑点需要查清:公司巨额亏损是否做好信息披露、减持股东是否知悉业绩情况、是否存在内幕消息泄露或者关联方利用非公开消息在二级市场上交易、上市公司是否针对业绩情况存在虚假陈述嫌疑等。“实际上,上交所问询函中也是主要围绕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进行质询,关键在于监管层是否认定海润光伏股东存在违规行为。”

目前,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高送转已有每单必查内幕交易的要求,并从信披规范性、事后监督以及内幕交易核查等多角度多管齐下,严防操纵股价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但有分析人士指出,除了“每单必查”之外,监管层还需要对上市公司的高送转行为进行严格规范,比如严禁业绩亏损公司高送转,规定上市公司高送转比例不得超过业绩增长幅度,对将有大股东限售股解禁的上市公司限制推出高送转预案等。

警惕“高送转”陷阱

1月30日,上交所关注到海润光伏的预亏公告后,即向公司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同相关方核实三大问题,主要可概括为:“高送转”提议股东即杨怀进、九润管业和紫金电子等应说明其在减持公司股票时,是否已知悉公司2014年度业绩的有关情况;上述三名股东应说明其在提议上述高送转预案时,是否已知悉公司业绩情况;公司董事会应自查,在同意上述送转预案时,董事会成员是否已知悉业绩情况。如已知悉,应说明同意理由。2月2日,上交所再次要求海润光伏做进一步核实。

市场人士认为,若信息披露不规范,上市公司的“高送转”可能会沦为大股东借机减持的工具。资料显示,2013年曾有上市公司负责人因利用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消息进行内幕交易而被证监会处罚。

“高送转本身不会改变股东的任何利益,但由于二级市场对高送转概念追捧,海润光伏股东可能利用这种心理来抛出高送预案,从而掩盖其高位减持的动机。这恐怕已经涉嫌了内幕交易。”深圳某私募人士指出,目前部分上市公司确实存在股东利用信息优势、股东优势等条件,发出利好消息以抬升股价,进而套现获利的做法,一些内幕知情人在相关预案披露之前精准买入股票,待到股价拉高后再进行抛售的案例也不鲜见。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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