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钻“禁壳令”空子
在一位资深市场人士看来,天龙光电新股东很有可能要钻“禁壳令”的空子。因为它必须做到在不改变天龙光电之前所从事的单晶硅、多晶硅的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根据借壳上市规定: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比例达到100%以上。若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则触发了借壳上市的条件。而监管层又明确禁止创业板企业借壳上市。目前天龙光电的实控人已经易主,若再注入超过上市公司资产总额100%以上资产的话,就明显违规了。当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天龙光电董秘办公室询问公司今后主营业务是否会发生改变时,对方也明确回答“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改变,证监会有规定”。需要注意的是,灵光能源主要的业务为能源行业的投融资,包括太阳能半导体领域的投融资,这与天龙光电所处的太阳能行业一致。
有市场分析人士称,在天龙光电实际控制人发生改变之后,很可能在未来12个月之内注入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资产100%的优质资产,而在下个会计年度之后便不受借壳上市的约束,从而可进一步注入大体量的优质资产,最终达到规避创业板借壳上市禁令的目的。
原标题:天龙光电实控人易主免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