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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批先建”违规遭通报警告 光伏企业要小心了(盘点)

发表于:2014-11-20 00:18:00    

但在查阅咸阳市国土局的土地招拍挂及发证记录时发现,上述项目并没有任何拿地记录。咸阳市国土资源局一位工作人员在查阅资料后表示,每一宗土地交易情况都会在网上公示,“我们这没有你说的这个项目的用地手续”。

事实上,上述项目并非陕西有色首次触及土地“红线”。2011年5月,其全资子公司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因非法占地2642亩,曾遭到过榆林市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处罚。

  能源局放招 防止“未批先建

  在今年上半年,国家能源局对“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做了政策应对。

为适应能源监管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后能源事中、事后监管,2014年5月,国家能源局制定印发《能源监管行动计划(2014-2018年)》(以下简称《计划》),明确了未来五年能源监管的目标、重点任务和相关措施,确保放权与监管齐头并进,调控和监管同步加强,服务能源行业科学发展。

《计划》明确,国家能源局将重点从六个方面加强监管:一是监管能源政策和规划、项目落实情况;二是加强能源市场秩序监管;三是突出能源垄断环节监管;四是强化安全监管和能源供应保障;五是深化能源行业节能减排监管;六是加强能源服务民生和普遍服务监管。特别是将加强对能源政策、规划、计划和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管,开展能源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专项调研或检查,对国家能源规划、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开展综合性评价,加强能源项目的全过程监管,防止“未批先建”、“已核未建”和“批建不一”等现象,保障能源项目建设规范有序。

今年上半年,国家能源局在全国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工作,并将江苏列为驻点监管省份。然而,国家能源局在驻点江苏监管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违规建设行为。这次还只是曝光了江苏一省的违规行为,若是将各省市违规项目通报出来,情况会是怎样呢?

要规范新建可再生电源项目投资建设秩序,维护健康有序的电力建设市场环境,对各电力企业杜绝新建电源项目投产前各种违规行为的惩戒十分必要。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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