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夹生饭
在《可再生能源法》明确规定可再生能源补贴范围和补贴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前述107亿元巨额欠账为何拖延近三年之久仍未解决?
据了解,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以2012年为界,可分为两个管理阶段:第一阶段为2006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管理部门为国家发改委、电监会,其中牵头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国家不定期公布《补贴方案和配额交易方案》,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由省级电网公司代征代管;第二阶段为2012年1月1日至今,管理部门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其中牵头部门为财政部,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由电网公司代征代缴,管理部门原则上按季拨付补贴资金,拨付对象自2013年8月由省级财政部门调整为国网和南网。
与此同步,电价附加资金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纳入基金管理。然而,由此造成的尴尬是:国家发改委无法用电价附加调整后增加的资金来支付2012年前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欠款,而财政部坚持用基金优先结算2012年之后的补贴。换言之,两大部委的工作交接做得很匆忙,如何支付拖欠补贴的问题显然没有得到有效沟通并加以明确。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2012年之后财政部没有实现约定的‘季付’,但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结算周期确实较之前大为缩短。”一位新能源企业经营工作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并不担心2012年之后的补贴,重点是2012年之前的欠款如何解决。”
“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门都快被我们踩烂了,我们找到发改委后,发改委价格司只能是给财政部发函,希望财政部优先解决这笔欠款。但财政部的回应是补贴基金存在较大缺口,要优先解决2012年之后的欠款。”一位可再生能源企业人士说,“本来可再生能源补贴主管部门变更的初衷就是更快下放资金,现在却因交接匆忙,做成了一碗夹生饭。”
多位企业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解决拖欠补贴既无路线图,也无时间表,企业现金流和借贷压力很大。对此,企业只能是来回跑部委。据记者了解,龙源电力、华能新能源等企业目前都有指定专人负责追款,大唐新能源今年7月甚至专门成立了由公司一把手挂帅的追款小组,但至今未见成效。
谁来还款
据记者了解,在业界的多方呼吁下,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曾致函财政部,建议动用国库资金拨付拖欠补贴,但使用国库资金需要更高层面的审批,费时又费力,能否成功也无定论。此外,国资委在收到多家可再生能源企业的反映后,也在积极呼吁动用专项资金,尽快解决2012年之前拖欠的新能源补贴问题。
“现在只能等待高层的指令,是让财政部优先解决,还是专项资金拨款。”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告诉记者,“这个问题不是个案,国家应尽快理顺我国的能源管理体制问题。”
孟宪淦表示,《可再生能源法》中已有明确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管理。但现实却是,现在出台的多项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均涉及多个部门,其中能源主管部门多是“夹心层”,并不能实施统一管理,因此政策操作起来难度更大。
“体制问题需要时间理顺,现在我们只希望国家尽快明确2012年之前补贴欠款的解决办法,同时维护《可再生能源法》的执行刚性,优化补贴结算方式,加快结算速度,缩短结算周期,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对产业的支撑作用。”一位可再生能源企业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