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
国家能源局月内连续发布三项通知规范光伏市场秩序,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能监管[2014]445号)、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监管[2014]450号)和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国能监管[2014]477号)。
二、我们的分析与判断。
(一)强调电网配套建设规划,解决接入和消纳。
国家统筹制定的电站建设规划将包括配套电网建设和保障措施,年度实施计划也将统筹考虑太阳能资源、土地用途、电网接入及市场消纳等条件。通知明确规定电网将统筹系统内火电、水电等调峰电源与光伏电站配置和协同运行,确保光伏电优先上网和全额保障性收入。
通知从项目规划期间就着手解决电站接入及并网导致的盈利不达预期问题,拿到核准的项目电网接入和消纳将有保障,盈利稳定性和确定性有保障,大幅减少拿到核准而迟迟不开工的现象。
(二)大型电站基地单独规划,或不占用省内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