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锦州市旅游局,组建锦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机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制定我市发展旅游业的战略目标及政策措施,编制旅游业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旅游产业发展促进、统筹协调、规划调控、行业管理、产业投资及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新建、改建、扩建旅游景区、旅游项目、旅游设施审批前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旅游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旅游行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推进旅游业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设立中共锦州市委锦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决定将市委、市政府的督查机构和职责进行整合,设立中共锦州市委锦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机构规格为正处级,设在市委办公厅,实行市委、市政府双重领导,党政合一的督查工作体制,由市委书记和市长直接分管。
负责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国家、省和市领导调研、现场办公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省、市领导批示件办理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办工作;省委、省政府督查机构交办工作事项的督办工作;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的督查工作。
设立中共锦州市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服务工作领导,促进地方和高校融合,发挥在锦高校资源优势,推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决定设立中共锦州市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为中共锦州市委的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与市教育局合署办公,书记由市委副书记兼任。
主要负责对在锦高校服务工作的领导,指导在锦高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纪律检查、统战、人才、群团和稳定工作;负责在锦高校涉及地方行政事务服务的相关协调工作;联系在锦高校服务锦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工作职责。